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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展演不可“入法”

2016年01月15日 15:22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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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簡稱《草案》)近日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因公眾展示(演)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需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規(guī)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這條規(guī)定引起了輿論關(guān)注和爭議。

動物展演,是一種利用野生動物表演取悅觀眾的野蠻娛樂方式,正在被野生動物和園林主管部門逐漸叫停。但是,這次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卻規(guī)定經(jīng)批準可出售、收購和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用于展演,這條規(guī)定如果被增加到新法條文中,將是一個巨大的退步。

近年來,野生動物展演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動物的來源和去向不明、非正常死亡、動物福利差、傷人事故等等,都給野生動物保護造成了諸多不良影響。早在2010年,國家住建部、國家林業(yè)局和農(nóng)業(yè)部均先后出臺文件,要求對所有飼養(yǎng)單位進行清查整頓,停止野生動物與觀眾零距離接觸和虐待性動物表演。其中住建部的力度最大,要求動物園切實保障動物福利,停止所有的動物表演,在2013年發(fā)布的《全國動物園發(fā)展綱要》中,住建部再次強調(diào)杜絕各類動物表演。這些規(guī)定出臺后,越來越多城市動物園取消了動物表演,為淘汰動物展演行業(yè)奠定了基礎(chǔ)。

動物展演,重點在于“演”,而演出需要劇本、訓練,最基本的是要進行溝通,但馴獸員無法同野生動物進行直接的語言溝通,要讓動物學會表演動作,常常使用負強化的殘酷方式,比如棍棒抽打,或直接拳打腳踢。上海野生動物園馴獸員棒打年僅8個月大黑熊幼崽,云南民族村馴象員用象鉤暴打沒有完成指定表演動作的亞洲象幼象,浙江溫嶺動物園為了讓老虎配合游客騎坐在老虎背上拍照,馴獸員把老虎捆綁在木板上進行抽打……這些被揭露出來的殘虐訓練丑聞,令人發(fā)指。為了展演,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們被痛苦和恐怖控制,一些動物可能在訓練過程中就被折磨至死,去向不明。

雖然有馴獸員會用“食物獎勵”的訓練方式來美化殘酷,但實際上獎勵的背后卻是“饑餓”,而且這些表演動作幾乎都為非自然行為,很難簡單地通過正強化的方式來訓練。例如大象坐立,大象在野外極少像狗一樣坐著,而在大象表演中,這是常見動作,為了訓練這個動作,小象過早斷奶離開母象,抬起前肢,忍受因體內(nèi)臟器移位、壓力異常變化引起的不舒適感,坐在地上或者小凳上。小象沒有任何選擇的機會,在訓練早期被繩索捆綁住四肢,在象鉤等訓練工具的脅迫下強迫擺好姿勢,慢慢形成條件反射。

觀眾尤其中小學生觀看動物展演,接收到的是錯誤的動物學知識,毫無科普教育意義。有的馴獸員為了便于控制動物,保障自身安全,將表演動物的牙齒鋸斷,在表演過程中,馴獸員對動物施暴,動物帶著身體疾患,在驚恐中進行違背天性的表演,這更是向青少年傳播暴力奴役,可能造成巨大的心靈傷害和價值觀誤導。

作為有感知力和生理需求的野生動物,表演動物生活在面積狹窄、環(huán)境簡陋的籠舍中,有的還骨肉分離,過著沒有社群,顛沛流離的生活,這對野生動物的行為、福利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很多動物常常一動不動,或者來回展示刻板行為,甚至自殘、自殺、互相殘傷等,近年來各地還發(fā)生多起表演動物攻擊人致死致傷事故,不能不引起高度警惕。

筆者建議,不要將正被公眾摒棄的野生動物展演寫進《草案》。應(yīng)明確提出停止野生動物展演的目標,增加法條制定更嚴格的規(guī)范,在較短時間內(nèi)淘汰動物展演,讓更多野生動物能夠回歸自然天性,消除因展演目的而對野外種群造成的不良影響,大力推進我國生態(tài)文明建設(shè)。(胡春梅)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野生動物展演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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