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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中國法治道路更加自信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那么,再科學的部署、再有力的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歸根結底是因為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5年,我國法治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道路。它是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在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踐中走出來的,符合中國國情和中國人民意愿,并將在實踐中繼續(xù)發(fā)展完善。
如今,中國人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決心更加堅定,也更加自信。我們確信,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這是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一條重要經(jīng)驗。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tǒng)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堅持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離不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指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共產黨人根據(jù)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的基本原理,在吸收借鑒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礎上,從中國國情、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和依法治國實踐出發(fā),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jīng)驗與教訓,逐步形成發(fā)展起來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中國人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黨的領導下,把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優(yōu)勢和特點充分發(fā)揮出來,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作出中國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著力進行法治領域的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做成了許多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事。比如,為了使法治是良法之治落到實處,建立健全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機制,完善立法解釋制度,加強法律監(jiān)督。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完善聽證制度、依法決策制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度等,政府更加廉潔高效。建立促進司法公正的各項制度,如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誰審理誰裁判的司法責任制度、司法人員錯案追究制度、排除非法證據(jù)制度等。這些都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成功和有效。
與法治實踐發(fā)展相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更加繁榮。法治文化建設,是提高公民法治素養(yǎng)、培養(yǎng)全民法治信仰的基礎性工作。我們黨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讓法治成為全社會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汲取中華傳統(tǒng)法律文化精華,讓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在新時代煥發(fā)光彩。在全社會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努力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也進入嶄新階段。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走下去,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一定能夠不斷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護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法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