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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上賣燕窩,教師豈能“利”字當頭

2015年12月04日 14:3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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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位于南通市港閘區(qū)的江蘇商貿職業(yè)學院,一位高姓老師不務正業(yè),利用上課時間讓學生幫其公司賣燕窩,開學至今沒有講過一頁書本知識。昨天,該校組宣處一位負責人告訴現(xiàn)代快報記者,這位老師確實在外面開有公司,他們將對此事件展開調查,若上課時讓學生賣燕窩的情況屬實,將對其嚴肅處理。(12月4日 中國新聞網)

古人云:“師者,傳道授業(yè)解惑也”。為人師者當清醒認識到自己肩上的責任,既要教書,傳授給學生們應具備的基本知識;更要育人,引導學生培養(yǎng)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然而這位高老師,利用寶貴的上課時間為自己的公司做宣傳,極力鼓吹個人事跡,不僅沒有盡到一名老師的職責,還在學生之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據(jù)悉,之前已經有學生通過信件向學校舉報過相關情況,然而時至被媒體披露的今日,校方才出面表示要嚴肅核實查處,不禁讓人懷疑學校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問題。同時,校方對高老師不按課本上課為“實訓課程,不可能照本宣科”的解釋,實在有推脫責任之嫌。

職業(yè)學院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專業(yè)技能,以期學生能憑借一技之長更好的適應社會,所以老師的擔子不可謂不重。開展實訓課程培養(yǎng)學生動手實踐的能力,更是近些年來高校進行改革的必行之路,然而,像高老師這樣的“實訓課”,除了以公謀私的嫌疑之外,恐怕并沒有對學生產生什么良好的效果。大學教師在外任職或者開辦自己的公司并不稀奇,然而,教師必須時刻謹記,自己首先是一名人民教師,然后才是公司的員工或者老板。我們常說為官者要“在其位謀其政”,對于教師來說也是一樣的。身為教師,背負著數(shù)十名甚至上百名學生的希望與未來,更不應忘“本”,也要做到在“在其位謀其事”。

“利”字不是準則,責任才應當頭。無論是老師,還是其他職業(yè),都應該有強烈的責任意識,才能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到無愧于心。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課堂上賣燕窩 “實訓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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