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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火化引眾怒 雙資質和實名制“卡死”亂播

2016年12月01日 11:26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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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必要的直播新規(guī)

直播亂象

注冊審查不嚴,或是源頭

近年來,網絡直播亂象時有發(fā)生。一則“10大低俗事件”的帖子,便盤點了女主播直播自殺,美女直播換衣等關注面甚廣的網絡直播事件。而近期,我們所周知的便是,今年3月火熱傳播于網絡的一段名為“成都4P”的淫穢色情視頻,其發(fā)布者德陽中江縣人林某最終難逃法網,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對此亂象,有網友指出,直播審查不嚴是重要因素之一。

為此,11月30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便嘗試著在快手直播平臺進行用戶注冊,隨即發(fā)現,既不需要實名認證,也沒有任何資格審查。但在記者使用較為暴露的圖片作為注冊頭像后1小時,收到了直播平臺通知:由于您的個人頭像被檢測出含有不恰當信息,您的個人頭像已被屏蔽并被禁止更新。

但記者如法炮制,在其他三個直播平臺注冊時,卻都順利通過。

隨后,記者聯系上一名直播平臺相關負責人,問詢該平臺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如何規(guī)范直播內容等相關問題時,對方卻沒有回應。

新政解讀

雙資質和實名制“卡死”亂播

但最重要是如何執(zhí)行

為規(guī)范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此前發(fā)布的《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將于12月1日施行。

《規(guī)定》提出“雙資質”要求,即: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fā)布者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規(guī)定》明確,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互聯網直播用戶進行基于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互聯網直播發(fā)布者進行基于身份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認證登記。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互聯網直播發(fā)布者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核,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并在相關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濤稱,如今,網絡直播已經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但是因為沒有相關的條例進行制約,有的網絡直播打起擦邊球,靠低級趣味博取眼球,甚至傳播違法違規(guī)內容,導致直播行業(yè)秩序混亂,管理不嚴。因此,本次條例的出臺十分必要。條例中對相關直播服務明確的禁止,對直播服務的提供者以及發(fā)布者提出的“雙資質”要求,以及實名登記的規(guī)定將對規(guī)范網絡直播秩序起著決定性作用。

鄭濤認為,對于超出規(guī)定范圍進行直播的,可以按照本規(guī)定對其采取警示、暫停發(fā)布、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若不予整改的,可納入黑名單,處以封號、限制重新注冊等處罰。同時,情節(jié)嚴重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網絡直播的現狀而言,鄭濤認為,新規(guī)實施過后,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執(zhí)行機制,針對現有的相對混亂的網絡直播環(huán)境進行梳理,對已有的相關直播服務提供者進行資質審查,對直播人員進行實名認證,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肅清資質不符的直播平臺以及直播內容不符規(guī)定的主播,規(guī)范網絡直播市場。

華西都市報記者 毛玉婷 攝影 雷遠東 實習生 趙若青

編輯: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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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直播 互聯網 網絡 火化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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