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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為光棍哥哥結婚"換親" 剛結婚即選擇自殺

2016年03月04日 07:48 | 來源: 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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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壓力過大,我的身體也出了問題,我的這些苦又能跟誰說呢!結婚3個月里,我只回過一次娘家,養(yǎng)父也不說什么,因為多說無益,大家心知肚明。就算養(yǎng)父有幫我的心,他也沒有這個能力。他是個老實人,沒有任何法子幫我。想想這個世界上好像再也沒有誰能把我從苦海里救出來了。

我現(xiàn)在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我出門買東西,婆家人都會跟著,他們說除非給他家30萬,否則絕不會放了我。

我真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我怕有一天我還是會重蹈覆轍,再做傻事。現(xiàn)在的我再也沒有擁抱幸福的權利了,嫁給這樣一個人,一輩子都完了,好想解脫自己。

壓抑太久了,我以為說出來心里會好受一點,可是說出來仍然改變不了任何現(xiàn)狀,深淵依然是深淵。

以前的男朋友之前還在聯(lián)系我,可我卻把他拉黑了,當初一別,早已時過境遷,我也不是那個值得他深愛的單純女孩了,再聯(lián)系又有什么意義呢!

朋友勸我不如找找我的親生父母,聽說他們家條件非常好,沒準能幫到我。可是茫茫人海,我又能到哪里去找他們呢!

記者的話:

為報養(yǎng)育之恩自愿替哥哥換親,可知你是個善良的女孩,可有時善良用錯地方就是糊涂。報恩的方式有許多,拋棄真愛的男友眼睜睜往火坑里跳,這個選擇本就是錯誤的。

記者連線律師,律師建議,法律上對年滿20歲的女性自愿登記的婚姻視為有效婚姻,但如果當事人遭遇家暴,可向公安部門報警,或向當地婦聯(lián)求援,也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最后建議你可以提出離婚訴訟,對于婆家索要30萬元錢,并無任何法律依據,一般情況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我想說的是,既然婚姻不穩(wěn)固,首先切忌糊涂懷孕。保重自己,自強自立,才有可能早日跳出火坑。

編輯:王瀝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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