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2015年1—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執(zhí)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1.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收入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加入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數后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2. 表格中“—”表示2015年該項目預算數為零。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預算 執(zhí)行 公共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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