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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常委冉霞呼吁

用法治方式解決校園安全 讓教學重回學校第一位工作

2015年03月10日 20:34 | 作者:高楊| 來源: 人民政協(xi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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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協(xié)網(wǎng)北京3月11日訊(記者 高楊) 教學活動是學校的第一位工作,但近年來隨著校園各種安全問題的不斷出現(xiàn),教學在學校工作的中心位置出現(xiàn)了退后。出席本屆兩會的全國政協(xié)常委冉霞呼吁,用法治方式解決校園安全問題,讓教學重新回到學校中心工作上。

 

  因擔心安全,部分學校成“安全第一,教學第二”

 

  冉霞表示,雖然我國有關學校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規(guī)目前已經(jīng)多達40余部,涵蓋了學校綜合管理、日常安全及周邊治安管理、學校衛(wèi)生防疫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學生傷害事故處理六個方面的內(nèi)容。“但由于年齡的原因中小學生自制能力普遍較差,客觀上形成了中小學生安全隱患點很多:游泳溺水身亡,上下學交通事故等情況數(shù)不勝數(shù)。一旦學生在學校出現(xiàn)安全事故,家庭、學校、政府三方都承受不起。家長痛失的是孩子,學校承擔的是責任,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領導也難免受到株連。”

 

  “而處在學生安全的風口浪尖上的是學校校長,他們提心吊膽,如履薄冰。在這種氛圍裹挾下,校長首抓的是安全,死保的是安全。學校的教學工作成了在抓好安全工作前提下的一項次重要工作,一切都要為安全讓路。有不少人認為學校的教學搞不好照樣可以過日子,但是安全出問題那就永無寧日了。”冉霞說,教師們就是在這樣的羈絆中小心謹慎地從事著那神圣而又崇高的事業(yè),教師成了“被縛的舞者”!

 

  冉霞認為,我國一方面大力倡導素質(zhì)教育,一方面卻又大行其反。她反問記者,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沒有?現(xiàn)在很多學校的勞動課和社會活動沒有了,體育課中傳統(tǒng)的游泳、鐵餅、標槍項目都沒有了。所有具有一定風險的活動統(tǒng)統(tǒng)被封殺。孩子們被造就成不會創(chuàng)新,也不敢擔當和抵御風險的人了。“很多人因此痛批我們的學生動手能力低下,身體素質(zhì)下降。我們的教育不應該把孩子培養(yǎng)成為只能灑水嬌縱而不能瀝風沐雨的花朵。力抓安全無疑是教育的必然選擇,它詮釋的是對生命的尊重。但是因噎廢食和矯枉過正都是違背教育自身規(guī)律的,是對教育的嚴重扭曲!”

 

  法治化完全可以破解校園安全

 

  安全是開展教學工作的前提。冉霞坦承這一現(xiàn)實,“不過,這不等于說,教學活動就應該被讓位,教學工作與安全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法治的方式來重新?lián)Q位。”

 

  冉霞認為,造成學校把安全作為第一位工作的原因有法律滯后和不可操作的因素。比如,當前一些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已很難適應學校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理的實際需要。又如《侵權責任法》雖然明確了學校侵權行為的原則,在具體實踐中怎樣執(zhí)行和落實?《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關于推行校方責任險 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在具體實踐中并未有效轉移學校安全風險;學校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的職責范圍和履行形式,學校承擔事故責任的原則、事故責任的界定和賠償標準,以及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教師正當權益的維護等一系列問題,需要更具針對性和效力更高的法條。“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機制未統(tǒng)一,缺乏制度建設;家長法治意識淡薄,缺乏法定監(jiān)護職責。結果就是當前學校安全被無限擴大,學校對學生傷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和支付無理或巨額賠償金的現(xiàn)象已成為教育系統(tǒng)難以承受之重,長此以往,必將影響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影響全民族身體素質(zhì)的提升。”

 

  為此,冉霞建議,國家必須盡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校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學校安全法》,從國家層面規(guī)定導致學生傷害事故責任追究、明確學校法律責任等相關法規(guī);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生意外傷害事故的機制,避免不問青紅皂白追究學校責任或無條件要求學校出錢“擺平”而不依法處理的現(xiàn)象。建立獨立的學生傷害事故調(diào)解機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校方責任險,政府設立學生傷害賠償準備金,健全學校安全風險事后轉移和權益救濟機制;切實落實家長或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完善相關處罰法規(guī)。“只有將安全問題納入法治化,才可能保證學校成為教學中心。”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安全問題 素質(zhì)教育 學生傷害事故調(diào)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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