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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血案被害人家屬至今未獲賠償 生活艱難

2015年01月12日 09:21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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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

  兒子許的三個愿

  金中慶覺得自己變成了“乞丐”,像是整天去政府要錢。

  案件的進展也讓人胸悶。

  2014年10月11日,案件在煙臺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張帆、張立冬被判處死刑,呂迎春無期徒刑,張航有期徒刑10年,張巧聯(lián)有期徒刑7年。11月28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布維持原判。

  案件宣判后,很多人都以為金中慶已經(jīng)得到了賠償。事實上,他至今沒拿到一分錢。

  案件的刑事部分告一段落,有關民事賠償?shù)牟糠?,遲遲沒有展開。

  一審中,金中慶一家曾提出400萬元的索賠,但最終他們撤回了附帶的民事訴訟。

  金中慶說,當?shù)卣扇烁嬷麄儯瑸榱思涌煨淌聦徟?,家屬最好先撤回民事訴訟。

  當時的代理律師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如果帶著民事,今天結束不了,現(xiàn)在只打刑事訴訟,讓被告人得到應有的刑罰。”

  這一等又是幾個月。金中慶按捺不住,多次去政府和法院咨詢,沒得到任何實質性的說法。

  他覺得自己變成了“乞丐”,像是整天去政府要錢。

  他之前的代理律師刑嘉然分析,金中慶的情況如今有些尷尬。按慣例,民事賠償訴訟是附在刑事訴訟一起,但在開庭前,他接到了金中慶撤銷訴訟的通知。

  正常來說,金中慶有兩條路可以走。

  第一條,通過私下協(xié)商獲得賠償。但協(xié)商一般在刑事訴訟之前,在已結案的情況下,這條路幾乎不通。

  金中慶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追訴有效期為案件完結后一年。金中慶想過走這條路,但他發(fā)現(xiàn)自己已付不起律師代理費,“除非有好心律師幫我,哪怕有專業(yè)人士從法律上給我指點指點也行”。

  他和家人一直認為,“群眾應該依靠政府”,何況當初是政府讓他們先撤銷民事訴訟的。

  但現(xiàn)在,金中慶又不知道哪個部門負責這事,只能頻繁地去街道辦事處和法院“找人談”。

  1月10日下午,金中慶打來電話,“政府這邊好像沒希望了,我想還是走民事訴訟吧,你有律師朋友能幫我一把嗎?”

  金中慶說,他拒絕了別人的捐助。他不想裝可憐,也不想無理取鬧,只是擔心四個老人和一個孩子,將來實在沒辦法過下去。“賠償?shù)腻X才是這個家應得的”。

  年關將近,賠償?shù)氖聭抑?,金中慶急得總是薅頭發(fā)。

  覺得“無路可走”時,他又想起了幾個月前逼自己走出來的理由。

  去年7月,佩佩過7歲生日,他許了3個愿望。

  “讓媽媽復活,回來再看我一次。讓奶奶的腿快點好起來;我想變成鎧甲勇士,拯救世界。”

  金中慶聽了,緊緊抱住兒子。他跟兒子許諾,這些愿望都會實現(xiàn)。

  他會撐下去。

  A16-A17版 新京報記者 胡涵 山東招遠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山東招遠血案 家屬未獲賠償 招遠血案 吳碩艷 麥當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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