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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忽略乘客集體逃票背后的破窗效應(yīng)

2018年05月24日 15:42 | 作者:何勇 | 來源:東方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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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支撐起身體,雙腿上抬越過地鐵檢票閘機,實在跳不過去則從閘機下鉆過……近日,多名乘客地鐵“集體”逃票的視頻在網(wǎng)上熱傳。據(jù)視頻拍攝者稱,這一幕發(fā)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鐵4號線非遺博覽園站,當(dāng)時成都“草莓音樂節(jié)”首日演出剛散場,地鐵內(nèi)客流量較大。次日,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轉(zhuǎn)發(fā)該視頻并批評此舉“太過分!”。(5月22日《新京報》)

先買票后上車,這是乘坐地鐵、火車等交通工具的基本常識,買票是乘客乘車的基本義務(wù)。不管遇到什么特殊情況,乘客都不能逃票乘車,這是最基本的公德和底線。換言之,任何特殊情況都不能成為乘客逃票的理由。在客流量大的特殊情況下,多名乘客為了“乘亂”省下幾塊錢路費,“集體”翻越地鐵檢票閘機逃票。毫無疑問,這如同一場道德考試,考出了這些逃票乘客的素質(zhì)低下,令人不齒。

從法律角度說,乘客逃票不只是一種不文明的乘車行為,更是一種違規(guī)乘車行為,嚴(yán)重?fù)p害了地鐵、公交車運營部門的合法權(quán)益。根據(jù)《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乘客超程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其超程部分補收票款。乘客無票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出(閘)站線網(wǎng)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有持偽造證件乘車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情形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并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對于逃票的乘客,既要從道德上予以譴責(zé),還應(yīng)根據(jù)人臉識別技術(shù),早日揪出他們,依法按規(guī)對他們給予處罰。

但是,多名乘客乘坐地鐵選擇“集體”逃票,如此明目張膽的群體性逃票,在筆者看來,不能簡單的歸咎于他們素質(zhì)低下這一句話。平時不逃票,人多就逃票,顯然不完全是素質(zhì)低造成的。筆者以為,多名乘客“集體”逃票,不能忽略地鐵運營部門管理滯后、管理不完善,形成了破窗效應(yīng),才造成了多名乘客“集體”逃票。

道理不難理解,如果說在第一名乘客選擇翻越地鐵檢票閘機逃票時,地鐵運營部門工作人員就站出來予以制止,并明確告知逃票后果的話,恐怕很多逃票的乘客就會知難而退,老老實實的買票乘坐地鐵。但從一開始,地鐵運營部門就沒有出面制止乘客“集體”逃票行為,而是放任乘客集體逃票,直到視頻上傳到網(wǎng)上之后才站出來批評乘客的逃票行為。

要有效遏制地鐵乘客逃票現(xiàn)象,尤其是制止乘客“集體”逃票現(xiàn)象,首先,必須加大乘客逃票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逃票的違規(guī)成本。對于逃票的乘客,除了補繳車票、罰款之外,應(yīng)將他們納入到失信“黑名單”之中,限制他們今后乘坐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讓所有逃票乘客牢記:逃票一次,影響一生。其次,地鐵運營部門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遇到客流量特別大的情況下,要做好應(yīng)急預(yù)案。一方面,要加開班次、檢票口,縮短乘客檢票排隊、等候時間。另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員引導(dǎo)乘客有序排隊,避免造成擁擠,也及時制止可能出現(xiàn)的逃票行為。

編輯:李敏杰

關(guān)鍵詞:逃票 乘客 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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