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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臥底揭影視招聘連環(huán)騙局 亂象已持續(xù)十多年

2017年12月15日 09:54 | 作者:盧義杰 房立俊 楊威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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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求職者為騙子當起管理者

記者接觸的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被騙了,不過,對于是走是留,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

李泉是想留下來的典型代表。作為從求職者中挑選的“管理者”,他嚴格按照要求,讓大家少互相交流、宿舍成員之間不準添加微信、出去拍戲少和別人說話,甚至,每個人出院子都要向他說明理由。

記者曾以“出門買東西”為由私自走出院子,但10多分鐘后,李泉就在村里尋找,并打電話叫記者“回家”,理由是怕臨時有拍戲任務。

曾在北京房山區(qū)一處小院待過的蔣雨說,他們那里管理更嚴,出門會有人一直跟著,理由是為了安全考慮,怕求職者找不到回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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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影視基地邊上,沒能實現(xiàn)影視夢的李泉的夢想是,自己有一天也能像“劉導”那樣,不用再做群眾演員,只要負責簽單,和劇組工作人員核對群眾演員數(shù)量、酬勞。這些錢的數(shù)額、付款方式、分配方案,李泉至今沒有了解的資格。

影視基地門口的小賣部員工告訴記者,她見過不少通過北京影視公司安排到這里的求職者?!昂芏嗳藖砜匆谎劬妥吡耍辣或_了”。

她記得,曾有一名女海歸碩士,交了一萬多元應聘劇組翻譯,到這里一看情況就泣不成聲。她讓女碩士住在了自己家,第二天,女碩士就離開了。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種說走就走的勇氣。勉強留下拍戲的陳偉想看到轉(zhuǎn)機。他沒上過大學。今年21歲的他做過木工,送過外賣,當過服務員,因覺得老家收入太低,想來京闖蕩。他本想努力干半年,過年能給家人買新衣服、好年貨,并把見到的“世面”分享給弟弟,但如今,搭進去七八千元的陳偉覺得,過年的日子越來越近,而美麗的設想越來越遠。

一名被安排在臨沂的求職者說,曾有警察接警到了小院里,要求在場的求職者分別說明被收了多少錢。當場,小院管理員把錢退回了一部分?!熬鞂ξ艺f,有人向我們報案,這里是騙人的,你走吧”。

然而,他還沒走,被警察帶走的管理者就被放回來了。原來,有個男孩應聘副導演,買了8條中華煙托他“走關系”,結(jié)果男孩最終還是被派去當群眾演員,因此舉報了他。管理員退了煙錢,就恢復了自由。

律師建議有關部門聯(lián)手開展專項打擊

事實上,這個騙局存在已久,據(jù)媒體報道,早在2006年就存在以招聘劇組人員為名,向求職者收取萬元押金最后卻讓他們當了群眾演員的騙局。

曾在一家影業(yè)公司擔任制片人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劇組招聘一般依賴熟悉的資源,如熟悉的制作公司、攝影團隊等,很少在網(wǎng)上發(fā)布招聘信息,“因為時間成本比較高,又涉及項目的保密問題,如果人員不靠譜,再換人很麻煩”。

他表示,導演助理、化妝師助理、攝影助理,相對都是比較專業(yè)的、細分的工種,非常看重跟組經(jīng)驗,且一般是“跟師傅”,搭配相對固定,更不太可能臨時招聘。

在沂蒙紅色影視基地拍戲的一名跟組演員也表示,劇組在開拍前通常早就確定了主要工作人員和演員,到影視基地時一般都已經(jīng)有了成型的團隊,只有群眾演員才會到了當?shù)卦僬?。像“劉導”這樣的一般只負責提供群眾演員,影響不了劇組對重要崗位的招聘。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發(fā)現(xiàn),在影視招聘連環(huán)騙局中,一些公司往往不按照正常的招聘流程:求職者明明是去找工作的,希望建立的應該是勞動關系,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但一些公司卻與求職者簽訂經(jīng)紀人合同、勞務合同甚至合作合同,“好像是一塊和他投資做生意的”。

這些公司的做法,被認為是試圖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關于不得對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規(guī)定。而在求職者報警后,警方會以涉及勞動糾紛、勞務糾紛、合同糾紛為由,不進行處理。

記者發(fā)現(xiàn),一些合同還出現(xiàn)了不少低級錯誤,例如,在求職者提供的一份合同里,出現(xiàn)了根本就不存在的“最高仲裁委員會”。

有些合同的落款單位與招聘網(wǎng)站、收據(jù)載明的單位不一致。例如,記者應聘的中辰公司,其合同印章是北京葉尚曼沙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對此,一名工作人員稱,中辰公司是葉尚曼沙公司的投資方。但記者查詢到的工商登記資料沒有顯示這一關系。

一些影視公司背后的關系盤根錯節(jié)。多名求職者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盡管他們分別應聘了不同的公司,但在被層層轉(zhuǎn)手的過程中,有時會遇見同一個工作人員。

12月7日,記者亮明身份致電笑傲東方公司,詢問是否存在向求職者收錢的現(xiàn)象。在聽明來意后,該公司員工改稱電話撥錯了。中辰公司電話則無人接聽。

張新年建議,求職者應該牢記,公司招聘中以任何名義收費都是違法的;在網(wǎng)絡宣傳、開票據(jù)、簽訂合同等環(huán)節(jié),還要注意核對公司名稱是否與票據(jù)、合同的印章一致。最重要的是,一旦發(fā)現(xiàn)被騙,為避免遭受人身傷害和經(jīng)濟損失,應想辦法先行離開,再尋求其他維權(quán)幫助。

張新年說,求職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招聘平臺應該加強對招聘信息的審核。同時,這一行業(yè)亂象已持續(xù)多年,希望勞動、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成立專案組,予以專項清理打擊。

“這些年輕人很可憐的,我有時候一天能接到10多個求助電話。”張新年痛心地說,騙局延續(xù)了10多年,“教訓慘痛”。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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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記者 求職 影視 群眾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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