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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實踐機理

2017年11月28日 14:44 | 作者:李志強 |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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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特征之一,黨的十九大報告將“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置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加以強調(diào)。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深刻理解和把握德法結合的內(nèi)在邏輯,認真汲取德法并舉的歷史經(jīng)驗,優(yōu)化法治與德治的實現(xiàn)機制及途徑,更好地把法治和德治緊密結合起來。

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內(nèi)在邏輯

一般來講,法治與德治是國家治理過程中最重要的兩種方式。盡管二者存在差異,但在目標上殊途同歸。法治以其權威性與強制性規(guī)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規(guī)勸性與自律性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水平。法律有效實施有賴于道德支撐,道德踐行也離不開法律約束。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以法治承載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撐。法律法規(guī)要樹立鮮明道德導向,弘揚美德義行,立法、執(zhí)法、司法都要體現(xiàn)社會主義道德要求,都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其中,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因此,社會主義法律必須內(nèi)含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規(guī)范,無論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層面都應充分發(fā)揮法律懲惡揚善的功能,使法律的效果真正契合公平正義價值觀的標準。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治的有效實施離不開道德的教化,道德為法治的實施創(chuàng)造良好的人文環(huán)境。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踐行的底線和保證,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只有通過法治才能得以有效解決。尤其是目前社會上存在的一些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和現(xiàn)象,如果僅依靠道德力量,可能難以形成有效約束。這時候就必須運用法律的強制手段來治理。比如,當前一些見危不救、見利忘義等失德現(xiàn)象,必須從立法層面上予以規(guī)制,清晰界定行為人的權利和責任,實施嚴格的懲戒措施,才能真正免除助者的后顧之憂,使行為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讓敗德違法者受到懲治。

所以,法治和德治的關系并行不悖,它們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互依存。僅有法治而沒有德治,法治就難以獲得人民群眾的誠服;而僅有德治沒有法治,德治就會沒有約束力,難以執(zhí)行和有效落實。

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歷史淵源

中國歷史上,最早把法治與德治結合的成功典范,可以追溯至春秋時期的管仲。管仲雖是先秦法家學派的先驅(qū),但實際上,其在主張法治的同時,也很注重道德的培養(yǎng)和德政的建設。在《管子·牧民》一書中,管仲一開始就提出了禮、義、廉、恥這四條道德準則,并把它們視為治理國家的“四維”,明確指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痹谒磥恚Y、義、廉、恥是治國之綱,道德準則是事關國家興亡的根本問題。到了漢代,人們更加重視“德法并舉、德法結合”。漢初在總結秦朝迅速覆滅的基礎上,提出“仁義不施、德政不興”,并對治國綱領作出重大調(diào)整與完善,加強了對道德的教育和培養(yǎng),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策略,并確立了“禮法并用、德主刑輔”的法治指導思想。唐代則繼續(xù)將法治和德治作為治理國家的兩大法寶,明確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的治國策略。這些舉措都為唐初盛世的出現(xiàn)奠定了必要基礎,宋元明清時期也都基本延續(xù)了德法合治的傳統(tǒng)。

歷史經(jīng)驗表明,要創(chuàng)造政治開明、經(jīng)濟繁榮、社會穩(wěn)定的局面,就要把法治和德治結合并運用好。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既是對人類歷史經(jīng)驗教訓的深刻總結,也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理政規(guī)律的深刻把握。

優(yōu)化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實踐機制

堅持“以德養(yǎng)法”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道德體系中體現(xiàn)法治要求,發(fā)揮道德對法治的滋養(yǎng)作用,努力使道德體系同社會主義法律規(guī)范相銜接、相協(xié)調(diào)、相促進?!狈梢蕾嚨赖露徽J同和遵行。只有堅持以道德為滋養(yǎng),法治才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廣闊的發(fā)展空間。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fā)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思想道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供有力支撐,為法治有效實施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在實際生活中,既要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更要提升法治工作隊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培養(yǎng)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

堅持“以法增德”觀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道德依靠法律的強制性來保障底線。只有堅持以法治體現(xiàn)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撐和剛性約束。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fā)揮法律的規(guī)范作用,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以法治的力量推進道德建設、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既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同時也要發(fā)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通過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營造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

發(fā)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黨員領導干部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也是道德建設的積極倡導者、引領者和示范者,他們能否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對營造良好法治環(huán)境和道德氛圍至關重要。要發(fā)揮廣大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推動黨員干部學法常態(tài)化、制度化;加強對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的培養(yǎng),帶頭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內(nèi)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切實增強全社會例行法治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同時在道德上始終以高標準要求自己,進而促進法治與德治的和諧同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道德 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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