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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下崗”了?必須換新證?別被唬了!依然有效

2017年05月06日 07:16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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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不動產權證書。<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網</a> 邱宇 攝

圖為不動產權證書。中新網 邱宇 攝

中新網北京5月6日電(邱宇) 近日,一篇《房產證下崗了!以后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有它房子才歸你》的文章引發(fā)關注和討論,還衍生出“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等內容。房產證自5月1日起“下崗”的說法是否正確?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何區(qū)別?中新網對此進行了探討。

5月1日起停發(fā)舊證、頒發(fā)新證?

——該消息系舊聞,2016年底“頒新停舊”地市已達100%

網傳文章稱,“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fā)舊證、頒發(fā)新證”,“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fā)舊證、頒發(fā)新證”。

但記者查詢國土資源部官網發(fā)現,“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fā)舊證、頒發(fā)新證”其實是2016年的工作任務,且未能在官方文件或政府網站上找到與“5月1日”時間截點相關的上述內容。

事實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國大部分地區(qū)就已經不再頒發(fā)房產證,而改發(fā)不動產權證。

據國土資源部官網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實現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頒發(fā)新證、停發(fā)舊證”地市已經達到100%,除西藏部分縣外的所有省(區(qū)、市)的縣,全部實現“頒新停舊”。

2015年3月1日,四川瀘州一居民獲頒全國首批不動產權證書,證書編號:51000000001。<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發(fā) 周亞強 攝

2015年3月1日,四川瀘州一居民獲頒全國首批不動產權證書,證書編號:51000000001。中新社發(fā) 周亞強 攝

另外,2016年5月,《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監(jiān)制辦法》正式公布,明確《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由國土資源部統(tǒng)一監(jiān)制。

房產證“下崗”作廢了?

——房產證仍然有效,并非一定要換新證

有人疑惑,舊的房產證還有效嗎?是不是必須去更換不動產權證?

根據2015年2月發(fā)布的《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對此,房地產相關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新證、舊證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選擇換或不換。

他說,若不動產權利發(fā)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fā)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fā)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xù)。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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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產證 下崗 換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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