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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手整治購物陷阱、打罵游客等現(xiàn)象

2017年03月28日 09:18 | 作者:伍曉陽 侯文坤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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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癥之二:購物陷阱——價格虛高、欺詐消費

【癥狀描述】花了1萬元買的黃龍玉貔貅和手鐲,經懂行人士鑒定其實只值2000元;5000元買的翡翠,經鑒定最多值400元……在一些網(wǎng)站的留言欄中充斥著此類投訴。

某網(wǎng)站發(fā)布的信息顯示,去年旅游投訴平臺收到投訴1398件;涉及各省區(qū)市729件,其中云南305件,比例高達41.8%,明顯高于其他省區(qū)市。據(jù)統(tǒng)計分析,85%的投訴由低價游和旅游購物引發(fā)。

【病根剖析】在旅游購物領域,購物店向旅行社和導游司機支付高額回扣來招攬游客,導游司機通過收取回扣來維持利益,旅行社通過收取回扣來補貼價格競爭,購物店、旅行社、導游司機三方形成了灰色利益鏈條。

云南有關部門調查,在不合理低價游模式中,購物商店標價虛高,典型商品(如翡翠、銀器、藥材等)定價是進價的30倍以上,商品售價的50%-90%作為回扣返給旅行社,旅行社按一定比例給導游提成。云南特色旅游商品如翡翠等,議價空間比較大,游客專業(yè)知識有限,為購物陷阱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對癥下藥】針對價格虛高、欺詐消費等問題,云南力圖徹底斬斷旅游購物的灰色利益鏈條。取消旅游定點購物,將所有旅游購物企業(yè)納入普通商品零售企業(yè)統(tǒng)一監(jiān)管。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防止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鏈條。嚴懲針對游客的欺詐銷售,包括“藥托”“酒托”等誘騙行為。

對此,云南地區(qū)的購物商店將迎來“陣痛期”,在新舊經營模式轉換、利益分配格局調整中,一部分購物企業(yè)可能成功轉型,一部分或將淘汰出局。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主任余繁認為,團隊游客僅占云南游客總數(shù)6.34%,旅游購物企業(yè)如果轉變經營模式、成功尋找新的出路,可以開創(chuàng)更大的市場空間。

頑癥之三:打罵游客——“開心游”變成“鬧心游”

【癥狀描述】“自云南行開始,當?shù)貙в尉鸵恢弊屛覀冑徫?,說我們到云南旅游不買東西就是騙吃騙喝,就是沒有良心……”一名來自湖北的游客說,今年2月他到云南旅游,幾乎每天都要購物,沒少聽導游的惡言惡語。

近年來,云南導游打罵游客的事件時有發(fā)生。還有導游和司機因為游客購物“不達標”,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游客拍下導游打罵游客的視頻發(fā)到網(wǎng)上,每每引起輿論軒然大波,云南旅游形象“轟然坍塌”。

【病根剖析】“惡導游”是旅游市場畸形競爭的產物。當前,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guī)范,多數(shù)導游不僅拿不到固定工資,在帶團前甚至還要交“份子錢”。導游只能依賴于游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從中獲取回扣。

于是,導游變成“導購”,游覽景點走馬觀花,誘導消費不遺余力。如果游客購物達不到一定額度,導游可能要“貼錢”,強制購物、惡語傷人便頻繁出現(xiàn)。陳舜表示:“在這個灰色利益鏈條上,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壞人。”

【對癥下藥】余繁介紹,針對導游服務質量問題,云南將建立全省導游管理平臺,把全省所有導游納入平臺進行實時動態(tài)監(jiān)管;建立導游服務質量網(wǎng)上評價系統(tǒng),評價結果作為導游星級評定的主要依據(jù),公開導游考核評價結果;強化簽約導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導游合法權益。

針對地方政府對旅游亂象“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情況,云南省明確,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旅游市場監(jiān)管第一責任人。發(fā)生惡性旅游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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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購物 云南 游客 旅游 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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