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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問題,讓你了解民法總則草案有多重要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題:七個問題,讓你了解民法總則草案有多重要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羅沙、楊維漢、丁小溪
歷經(jīng)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后,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8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作為民法典的開篇之作,民法總則涉及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下面這七個人們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一起來了解一下其重要性。
問題1:出手救人造成損害要不要賠償?
“路見不平一聲吼,緊急關頭顯身手”。但見義勇為者受了損害,責任誰來負?緊急救助時不慎給受助人造成傷害,是否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為匡正社會風氣,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草案規(guī)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比珖舜蟪N瘯蔽瘑T長李建國在向大會作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時說。
草案同時規(guī)定,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shù)拿袷仑熑巍?/p>
全國人大代表馬瑞強表示,與三審稿相比,草案在原來規(guī)定的“救助人有重大過失”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受助人遭受“不應有的重大損害”作為需要救助人擔責的前提。這相當于進一步限定了需要救助人擔責的條件,對救助人利益的保護更加完整、全面,同時,又兼顧了受助人的利益。
此外,根據(jù)民法總則草案的規(guī)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shù)模芤嫒藨斀o予適當補償。
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認為,這是針對當前我國見義勇為引發(fā)糾紛的案例實際,在法律上賦予見義勇為者一種請求權。
問題2: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您好,請問您是車牌號XXXX的車主X先生嗎?”“您好,您在XXX小區(qū)的房子考慮出售嗎?”接到陌生人來電,卻能準確報出你的個人信息,這里面就有問題。
對此,民法總則草案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許多企業(yè)根據(jù)掌握的個人信息向客戶提供更加精準的服務,問題就在于要把正當使用和非法使用區(qū)別開來,并且嚴格界定使用個人信息的途徑?!比珖舜蟠眄n德云說,與三審稿相比,草案新增了“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的表述,就是要對合法和非法使用進行區(qū)別,強調要遵循合理使用與安全使用的原則。
問題3:民事訴訟時效能否延長?
訴訟時效,是一項提醒人們不要“躺在權利上睡大覺”的制度。根據(jù)現(xiàn)行民法通則規(guī)定,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但隨著社會發(fā)展,經(jīng)濟交易方式和類型不斷創(chuàng)新,要求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對此,民法總則草案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我覺得增加到三年是合適的?!表n德云說,“如果訴訟時效進一步延長,對證據(jù)的保護要求也更高,讓訴訟難度增加,法院也會面臨更大壓力?!?/p>
此外,草案還規(guī)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李建國表示,這給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了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七個問題 民法總則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