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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騙局年末高發(fā):專坑老人養(yǎng)老金

2016年11月25日 11:27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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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渠道隱蔽監(jiān)管難

理性判斷防上當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包括紀念幣在內的不少“收藏品”由于銷售渠道隱蔽,且屬于自由買賣,監(jiān)管起來存在一定難度。有專家指出,這類紀念幣的出現應屬于金融監(jiān)管范疇,年底推銷活動逐漸增多,銀行金融業(yè)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監(jiān)管力度。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吳偉光認為:“這類交易行為很難界定,如果不存在欺詐行為,應屬于商業(yè)自由。但這類所謂的收藏品在推銷過程中都存在夸大收藏價值、偽造鑒定證書等問題,因此存在法律問題,監(jiān)管部門應依法查處,市民也要有判斷能力,不要盲目相信銷售人員所吹噓的收藏價值。”

收藏業(yè)內人士也表示,部分市民的自我防范意識不強,是容易上當受騙的原因之一。以紀念幣為例,許多市民對紀念幣的概念十分模糊,大多數正規(guī)渠道發(fā)行的紀念幣,尤其是生肖類紀念幣,以及一些大型題材紀念幣,都會在中國金幣總公司官方網站予以公布,市民在購買時可在相應網站查詢后再做決定,不要輕易被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蒙蔽,以防買到粗制濫造的劣質收藏品。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亮表示,消費者如果對紀念幣、紀念章這類收藏品感興趣,購買時一定要注意有無明確的發(fā)行單位,是否有政府部門的審批。一般來說過于強調附加價值概念、過分炒作主題紀念意義的收藏品,都存在虛假宣傳問題。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有防范意識,如果遇到詐騙等問題,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必要時也可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商部門提醒,部分收藏品投資公司利用消費者求財心切和對收藏品市場不了解的心理,夸大宣傳收藏品價值,灌輸購買即升值的概念,誤導消費者購買。消費者在購買收藏品之前,應樹立自我防范意識,對其市場價值有理性的判斷,不要頭腦發(fā)熱盲目跟風,更不要被推銷人員“洗腦”“忽悠”,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編輯:邢賀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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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賀歲幣 紀念幣 收藏品騙局 老人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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