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銳·評論銳·評論

“1元云購”是披著互聯(lián)網外衣的賭博活動

2016年10月26日 11:00 | 來源:羊城晚報
分享到: 

昨日報載,花1元錢就有機會購得一部最新款的iPhone手機或者一根金條,甚至可以購得一輛進口的寶馬汽車。這樣的好事似乎只是“天方夜譚”。但是,深圳一家名為“一元購”的網絡公司在其網站上推出的“1元云購”卻讓人以為這種美夢可以成真。一些用戶在參與了“1元云購”的游戲以后,不斷投入大額資金,如癡如醉,以致辛苦積累的儲蓄被洗劫一空,而網站雖然看上去向客戶送出了一些時髦商品,但由于大量客戶投入巨資后只能空手而歸,因此巨額利潤通過這種看上去輕描淡寫的“1元云購”源源不斷地進入了這家公司的“腰包”。

在這個網站上,各種商品按價格被分成若干個云購碼,1元錢就是一個云購碼,可以得到一次抽獎機會,固定期限一到,網站抽出一個中獎的云購碼,擁有此碼的用戶便算中獎,從而實現了用1元錢購買手機、金條甚至汽車等商品。在了解了所謂“1元云購”的規(guī)則后,我們很容易發(fā)現,這種活動,利用的是參與者的投機賭博心理,他們只要抵御不住中大獎的誘惑,就會賭性膨脹,其不斷地投入資金的過程猶如賭場里不斷加大賭注,從而成為這一活動運作方的冤大頭“金主”。

類似“1元云購”這種活動,與博彩活動很有相似之處,都是一種“以小博大”的金錢游戲。博彩在我國盡管有合法地位,但法律只允許特定的主體以法定的彩票發(fā)行方式展開,一般只允許國有機構從事,其所得資金也按規(guī)定用于社會公益等事業(yè)。

“1元云購”雖然沒有發(fā)行彩票這個形式,但它的運作模式與博彩極其相似,而它的運作方卻并不具備從事博彩業(yè)務的資格,所得資金也成為這個公司的商業(yè)利潤,這已經涉嫌違反《彩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甚至已涉嫌有“非法集資”和“聚眾賭博”的特性。而它還會產生一些負面的社會效果:一些受其誘惑而參與其中的人往往最終血本無歸,導致家庭不睦,甚至滋生出社會問題。

在我國市場經濟初創(chuàng)時期,類似“有獎銷售”之類的活動曾經風行一時,但由于它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因此早已叫停。而現在網上出現的“1元云購”之類的變相博彩,由于有網絡的傳播作用,在市場上的涉及面可以超越地區(qū)限制大范圍擴散,其社會危害性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年的“有獎銷售”。一部iPhone手機、一根金條,甚至一輛進口轎車只賣1元錢,它對市場正常定價的銷售商所產生的擠壓作用十分明顯,這完全是一種不公平競爭,顛覆了基本的消費規(guī)則,也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1元云購”這種違法經營行為能夠風靡一時,也給政府監(jiān)管部門留下了一個值得反思的教訓?!?元云購”是在網絡上開展的一種活動,在當下支持“互聯(lián)網經濟”的大環(huán)境里,這產生了一定的欺騙性,包括政府監(jiān)管部門有時也被這件外衣所迷惑,將它視為新經濟模式之下的一種市場創(chuàng)新,不敢放手監(jiān)管。其實,網絡只是一種工具,它可以用來發(fā)展經濟,也可以用來破壞經濟,只要是違反了相關法規(guī),有關部門理應展開監(jiān)管。放縱類似“1元云購”這種非法博彩、非法集資活動,只會對經濟秩序產生破壞作用,不可能產生好的效果。而市場監(jiān)管所依賴的工具只能是法律這條準繩,而不應是各種似是而非的說法。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1元云購 互聯(lián)網 賭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