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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后復(fù)合惹惱一男:帶人半夜推窗入室敲詐

2016年09月21日 14:41 | 來源: 東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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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敲詐罪五位朋友受牽連

此事發(fā)生后的近3個月,涉案的6個人,相繼到公安局投案,積極賠償被害人,與被害人達(dá)成了刑事和解。

6月7日,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張雷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宣告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法院認(rèn)為,張雷采取威脅的方法,強索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應(yīng)予懲處。后因被害人報案,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依法從輕處罰。案發(fā)后,張雷等人積極賠償被害人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與被害人達(dá)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諒解,可酌情依法從輕處罰。

除了張雷受到法律的制裁外,張雷的兩位朋友,和張雷受到了同樣的處罰,另外3個朋友,均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宣告緩刑6個月。

此案中,張雷為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了應(yīng)有的代價,他不但害了自己,也連累了朋友。

在此提醒廣大讀者,生活中,如與他人發(fā)生矛盾,一定要采取正確的方法,和平解決問題,不能一時沖動,更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去平息雙方的矛盾,那樣,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會觸犯法律。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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