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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依法治國: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法律之上
[學習小組按]
今天,我們聊聊“全面依法治國”。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開啟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時代。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多次就為什么要依法治國、要走什么樣的法治之路以及怎樣建設法治中國等重大問題做了系統(tǒng)闡述。
今天,學習小組推薦《人民日報海外版》的梳理。
習近平談依法治國
《人民日報海外版》(2016年08月17日第12版)
一、 本質要求
★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xiàn)經(jīng)濟發(fā)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tài)良好,必須更好發(fā)揮法治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
★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重要保證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是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重要保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是解決我們在發(fā)展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8月19日,主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并發(fā)表重要講話
★發(fā)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發(fā)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習近平 依法治國 任何人 不得 凌駕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