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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根本利益國家法律尊嚴不容挑戰(zhàn)

——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quán)犯罪案件警示錄

2016年08月05日 20:52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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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8月5日電題:人民根本利益國家法律尊嚴不容挑戰(zhàn)——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quán)犯罪案件警示錄

新華社記者

8月2日至5日,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quán)犯罪案件一審先后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周世鋒、胡石根、翟巖民、勾洪國分別被判處七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翟巖民、勾洪國被宣告緩刑。4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懺悔、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槌落下,余音鏗鏘——

案件的依法宣判,意味著少數(shù)不法律師、非法宗教組織、網(wǎng)絡推手、職業(yè)訪民、境外反華勢力深度勾連,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熱點案事件、攻擊國家憲法法律制度、煽動制造官民沖突甚至大規(guī)模流血事件,企圖顛覆國家政權(quán)、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行為受到法律的公正懲罰;其所謂“整合國內(nèi)反體制力量、促進黨內(nèi)分裂、爭取國際社會介入”三大目標和“轉(zhuǎn)型方案、建國方案、民生方案、獎勵方案、懲罰方案”五項方案等陰謀,也暴露在法治和正義的陽光之下。

案件的依法宣判,更向西方反華勢力發(fā)出嚴正宣告:中國的憲法法律底線不容挑戰(zhàn),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容踐踏。面對披著所謂“民主”“人權(quán)”外衣的所謂“推墻”運動和“顏色革命”,中國沒有麻痹,中國早已警醒,中國將以最堅定的決心和最強大的力量捍衛(wèi)自己的制度和政權(quán)。任何妄圖破壞中國和諧穩(wěn)定、顛覆中國國家政權(quán)、阻止中國和平崛起的圖謀,注定不得人心,也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最終走向可恥的失敗。

惡意炒作聚集滋事 “死磕”個案意在“死磕”體制

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前,突然出現(xiàn)了這樣一幕——

一名光頭大胡子中年男子帶領一些不法人員,以聲援一起案件為由,在法院大門口給該院院長擺設“靈堂”,并高聲叫罵、侮辱誹謗,引來大批群眾圍觀,造成周邊道路長時間堵塞,嚴重擾亂單位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這名男子就是“網(wǎng)絡名人”“超級低俗屠夫”、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行政助理吳淦(另案處理)。當日,吳淦等人被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行政拘留;5月27日,吳淦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被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刑事拘留。

境外媒體很快刊登出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關于此案的評價。周世鋒在接受采訪時污蔑國家機關構(gòu)陷吳淦,惡意攻擊我國人權(quán)狀況,并將吳淦美化為“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國家政權(quán)的仇恨。

這并不是個例。近年來,全國各地出現(xiàn)多起類似案事件,其炒作手法幾乎如出一轍:法庭內(nèi),少數(shù)不法律師打著“追求真相”“維護公平正義”的旗號,罔顧法律事實,當庭侮辱法官、大鬧法庭,甚至蓄意讓自己被逐出法庭,繼續(xù)以此炒作;法庭外,一些職業(yè)訪民圍觀“聲援”、舉牌滋事;同時,有人還在網(wǎng)上網(wǎng)下炒作,接受境外媒體采訪,將案件不斷炒熱、炒大。

——2015年2月,在江蘇蘇州一起故意傷害案庭審過程中,代理該案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女律師王宇(另案處理)無端鬧庭、辱罵法院工作人員,阻撓庭審進程;在法庭外,王宇與上百名職業(yè)訪民一同打橫幅、喊口號,企圖干擾法院依法審理。

——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借口聲援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某東代理的一起案件,吳淦等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等地張貼攻擊性大字報,駕駛貼有相同內(nèi)容大字報的車輛圍著法院兜圈并高聲叫罵,嚴重干擾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惡意炒作攻擊司法機關、抹黑司法制度。

——2014年5月,河北省保定市一起敲詐勒索案審理期間,周世鋒數(shù)次前往當?shù)?,授意該所律師拍攝照片,丑化檢察官、法官形象,編造“保定市委政法委領導為搞形象工程整出冤案”等謠言,并指使吳淦等人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惡意炒作,抹黑、污蔑地方黨委和司法機關。

……

這些人如此熱炒究竟是為了什么?吳淦等多名證人證言顯示,這些行為來自周世鋒的直接授意或得到周世鋒的幕后支持。周世鋒之所以這樣做,除了提高知名度、獲取更大經(jīng)濟利益外,還隱藏著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推墻運動”。

“推墻運動”,這個大多數(shù)人都不甚理解的概念,卻在周世鋒等人的思想和言行中根深蒂固——所謂“推墻”,就是要推翻中國現(xiàn)有體制和制度,實現(xiàn)“顏色革命”。

周世鋒自稱為律師界“宋江”,不僅將其他律師事務所不敢聘用的“死磕派”律師王宇等人招至旗下,也聘用有多次違法記錄的吳淦、刑滿釋放的劉某新為行政助理,號稱“文有劉某新、武有吳淦”;還特意聘用曾在某國家機關工作的黃某群、曾在某中央媒體任職的謝某東等人,并四處炫耀。

“我對整個司法體制和政府存在不滿。我把一些‘死磕派’律師和吳淦這個網(wǎng)絡推手吸收進律所,讓他們在辦理敏感案件過程中挑戰(zhàn)法律、挑戰(zhàn)政府?!敝苁冷h承認,“通過這些人,采用侮辱、誹謗、捏造事實等方式,攻擊官員、政府和司法體制?!?/p>

除了在用人方面“招降納叛”,在代理案件方面,周世鋒也要“精挑細選”——

“鋒銳所接納我之后,周世鋒說過,別人不敢接的案件咱們敢接,別人不敢做的案件咱們敢做。”王宇在證言中說。

劉某新等人證實,周世鋒等人專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夠敏感、影響不夠大,就想盡辦法炒熱、炒大。只要案件夠敏感,周世鋒甚至可以不要代理費用,主動出錢出力,目的就是將事態(tài)擴大。

“周世鋒號稱不靠法律做案件,他經(jīng)手的案件,在法庭上動輒言語攻擊法官、法院。如果還達不到目的,他就以刑事控告書為要挾,恫嚇法院、法官?!敝x某東說。

證據(jù)顯示,周世鋒對這樣做的后果也十分清楚,一方面時常提醒“隨時會進去,要注意安全”;另一方面,卻又指揮手下在一次次炒作中“沖鋒陷陣”。

“周世鋒是領導者、組織者,把這些人糾集到一起形成一股勢力?!秉S某群說,表面上是“死磕”司法個案,其實是“死磕”司法制度和社會制度,煽動更多人對國家政權(quán)產(chǎn)生仇恨、怨恨的心理,這就是搞“推墻”運動的一種形式。

“精神領袖”深藏幕后 散布“推墻”思想蠱惑人心

黑龍江建三江、山東濰坊、河南鄭州……在多起熱點案事件的惡意炒作中,都有一些職業(yè)訪民參與其中,不問真相、不顧事實,與不法律師彼此呼應、非法聚集滋事。而擔任現(xiàn)場組織指揮角色的,就是被稱為“訪民經(jīng)紀人”的翟巖民。

翟巖民在供述中說,每次事件都是少數(shù)不法律師先挑起事端,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職業(yè)訪民迅速跟進,繼續(xù)炒作、發(fā)酵;把事件炒起來以后,就開會進行組織、策劃、預謀,決定具體分工。他負責現(xiàn)場總指揮,另外有人負責網(wǎng)上募捐、發(fā)帖炒作。“這是一個固定的模式”。

事實上,正如翟巖民自己承認的,這些案事件都與他自己沒有任何關系,他為何如此熱衷參與其中?翟巖民說,自己做生意失敗后,把不滿轉(zhuǎn)化為對體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終接受“推墻”思想,追隨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從事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犯罪活動。

翟巖民追隨的人是胡石根。胡石根1994年因犯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滿釋放。然而,胡石根并沒有悔改。2009年后,他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網(wǎng)羅一些不法律師和職業(yè)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quán)思想,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犯罪活動。

胡石根是如何散布“推墻”思想的?

多名證人指證,胡石根以“傳教”為名,實質(zhì)卻是進行“洗腦”。胡石根經(jīng)常將律師炒作的敏感案事件作為“成功案例”進行煽動,大談需要怎么炒作、提供支持;同時鼓勵職業(yè)訪民參與聲援圍觀,“以被拘留為榮”,承諾如被拘留將發(fā)放“拘留補助”,還會為其家屬送去慰問金。

證人劉某平在證言中說,胡石根之所以要拉攏職業(yè)訪民,看中的就是他們“膽子大、易煽動、聽指揮”,可以作為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一支行動力量,利用他們鬧事能夠迎合“同情弱者”的社會心理,從而爭取更多社會公眾的支持。

同為胡石根追隨者的勾洪國也供述:“訪民這個群體無論有何種訴求,或多或少都對政府存在不滿,把他們組織起來就可以形成一種合力,跟政府對抗。把骨干訪民拉進來,就能帶動更多訪民,像滾雪球一樣越聚越多?!?/p>

“胡石根是我們的‘精神領袖’?!钡詭r民供述,“胡石根對我‘推墻’思想的形成和發(fā)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參加的一系列敏感事件的組織、策劃、聲援、炒作,都是以胡石根的思想為指導的。”

多名證人證言顯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動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墻”,卻企圖通過炒作一起起熱點案事件,不斷激化社會矛盾,通過“剔縫掏磚”的方式逐漸實現(xiàn)“顏色革命”。

炒作“慶安槍擊事件”,就是“推墻”思想付諸實施的一次實際行動——事件發(fā)生后,少數(shù)不法律師迅速建立“慶安事件維權(quán)”微信群,趕到慶安火車站打橫幅;吳淦等人造謠“警察槍殺訪民”“央視視頻造假”,煽動“下一個死者就是你和我”,發(fā)起對當事民警“人肉搜索”;周世鋒等人連續(xù)發(fā)表聲明、接受境外媒體采訪,故意歪曲事實、抹黑攻擊;胡石根指使翟巖民組織職業(yè)訪民,分多批次前往慶安舉牌滋事,事后在北京設宴為被拘留的職業(yè)訪民“慶功”,稱他們?yōu)椤熬S權(quán)勇士”……由此,在這些人的周密組織和精心“導演”下,一次民警依法合規(guī)的履職行為被歪曲為“民警槍殺訪民”,演變成一起重大輿論事件,嚴重誤導廣大網(wǎng)民和群眾,在海內(nèi)外造成惡劣影響。

“這些律師、訪民都有共同的‘推墻’思想,都在所謂的‘民運’圈?!钡詭r民說,他們的這些行為就是要對抗現(xiàn)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機關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人圍觀此事,讓百姓上街,造成官民沖突,再讓國際社會介入,推翻共產(chǎn)黨領導,實現(xiàn)所謂“顏色革命”。

證據(jù)顯示,胡石根還企圖整合“民運圈”“死磕律師圈”“訪民圈”等,進一步壯大參與“推墻”運動的力量。

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燒”餐廳參加由周世鋒、李和平(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組織資金從事顛覆國家政權(quán)活動,另案處理)、翟巖民等15人參與的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

多名證人證言印證,這次聚會不是一次簡單的飯局,而是一次交流、完善顛覆國家政權(quán)思想,策劃、實施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聚會。聚會既有固定嚴格的討論規(guī)則,又有明確、具體指向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討論主題;既是對2014年實施的顛覆活動的總結(jié),又是對2015年繼續(xù)組織、實施顛覆活動的密謀和策劃;既提出系統(tǒng)化的顛覆國家政權(quán)思想、方法和步驟,又是胡石根等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quán)的實際行為。

對此,胡石根供認不諱:“我多次在‘同城飯醉’中,向一些律師、訪民大談自己的‘和平轉(zhuǎn)型’理念,提出國家轉(zhuǎn)型的‘三大因素’‘三個階段’和建設未來國家的‘五大方案’。我把這些理念灌輸給其他人,就是想達到‘顏色革命’的目的?!?/p>

編輯:薛曉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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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顛覆國家政權(quán) 周世鋒 胡石根 翟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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