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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獻策“為官不為”現象 讓“稻草人”無處遁形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領導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峰:整治“為官不為”要對癥下藥
整治“為官不為”要對癥下藥,既要通過約束問責等方式以治標,更要通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治本。
一、 對癥下藥,既提升執(zhí)行能力又增強執(zhí)行意愿。
“為官不為”說到底是一些干部的執(zhí)行力出了問題。干部的執(zhí)行力不夠,一方面,可能是執(zhí)行能力不足,缺乏執(zhí)行的本領和辦法。另一方面,可能是執(zhí)行意愿不足,怕麻煩怕得罪人,不愿意積極進取、主動作為,缺乏責任和擔當。因此,整治“為官不為”要對癥下藥。對缺乏執(zhí)行能力的干部,要通過動員、勸誡、輔導、溝通、培訓和傳幫帶等方式切實提升執(zhí)行能力;對缺乏執(zhí)行意愿的干部,要通過作風建設、健全體制機制、運用激勵引導、督導問責等方式有效提升執(zhí)行意愿。
二、 兩手抓,既在約束干部上用力氣,又在激勵干部上做文章。
約束干部重在傳遞壓力,激勵干部旨在傳遞動力,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形成縣鄉(xiāng)治理的活力和動力。約束干部既要硬約束,又要軟約束。硬約束是黨紀國法、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尤其對“為官不為”或者亂作為的干部要及時問責,對因決策執(zhí)行不力導致重大損失的干部還要終身追責。軟約束則是道德自律、價值導向和文化浸潤。
激勵干部既要物質激勵,更要精神激勵和榮譽激勵,要樹立一批吃苦耐勞、積極作為的正面典型,發(fā)揮榜樣激勵的作用。對為官有為、積極作為、善做善成的干部要及時鼓勵獎勵,盡快提拔使用,讓忠誠干凈有擔當的干部有盼頭、有奔頭。
三、 建立政績“臺賬”,確保有據可查,加大問責力度。
整治“為官不為”要敢于動真格,通過加大問責力度敢于動真碰硬。明確職責不僅要實施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而且要建立政績“臺賬”,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芭_賬”重點記錄干部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態(tài)度和措施、執(zhí)行的力度、創(chuàng)新的方法和具體的成績,尤其是重大事件中的表現和群眾的滿意度、重大決策實施效果等情況。還要通過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大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力度,讓干部在“聚光燈”下干事。
四、 用好績效考核這根“指揮棒”,與干部選拔制度結合起來。
整治“為官不為”目的是促使干部積極作為,主動做事,把事做好。為此要用好績效考核這根“指揮棒”,雙管齊下,把整治“為官不為”的約束制度與選拔干部制度結合起來。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兩會 全國政協委員 “為官不為”現象 庸政懶政怠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