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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紀念幣2.6萬余枚 浙江一小作坊主被判刑10年多

2016年01月11日 17:03 | 來源: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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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陽縣一小作坊主雇傭4名工人偽造紀念幣2.6萬余枚,于近日被平陽縣人民法院以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相關工人也因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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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年53歲的陳某,在平陽經(jīng)營一家以制作徽章為主的小作坊。2014年4月,陳某接到客戶顏某電話,希望為其偽造“和”字紀念幣,遭到陳某拒絕。后顏某提出,以每枚紀念幣3元至4元的工錢,先做400個,陳某最終答應。


陳某隨后雇傭了溫某4人,400個“和”字幣很快制作完成。陳某通過快遞把紀念幣郵寄給顏某。此后,陳某又陸續(xù)接了其他客戶偽造紀念幣的訂單。陳某將小作坊交由溫某打理,由溫某召集其他3人加工制作,并按小時計付報酬。


2014年11月15日,警方在小作坊內(nèi)將陳某、溫某抓獲,并在現(xiàn)場查獲紀念幣2.6萬余枚,單枚紀念幣面額從1元至50元不等,紀念幣總額達46萬余元,經(jīng)鑒定,以上紀念幣均系假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等5人結伙偽造各類紀念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


編輯:陳佳

關鍵詞:偽造紀念幣 2.6萬余枚 浙江一小作坊主 被判刑10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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