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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媽媽丐幫”蠶食社會愛心與信任
前兩天,兩名兒童一邊唱歌一邊下跪在南京地鐵里乞討引起廣大網友的關注。地鐵警方很快查明:這兩個來自甘肅岷縣的孩子,是被媽媽帶出來乞討的,其中一個還帶著手機和母親保持聯(lián)系。根據地鐵警方公布的資料,這些職業(yè)乞丐人均日收入有四五百元,月收入輕松過萬。地鐵執(zhí)法人員和地鐵警方希望市民不要浪費愛心,發(fā)現乞討人員立即舉報。(7月27日《揚子晚報》)
警方對這兩名乞討兒童的調查,最終牽出了一個龐大的乞討群體——媽媽丐幫。他們來自一個地方,家庭既不貧困,也沒有失去勞動能力,只不過是把乞討當成了一種“致富捷徑”,而之所以帶著孩子乞討,無非是想通過年幼的孩子博得更多人的同情,以得到更多的收入,同時被抓獲以后也可以以孩子年幼來減輕或逃避處罰。至于這么做是否會給孩子帶來身心上的傷害,給他們留下心理上的陰影,則不在這些“乞丐媽媽”的考慮之內。
乞丐在任何時代和國家都存在,而施舍乞丐的善心則是人類的一種美好品德,這是兩者長期以來共同存在,相安無事的“社會規(guī)則”。但是當職業(yè)乞丐以欺騙的手段換得別人的施舍,騙取別人的錢財,甚至在達不到目的的時候就強行乞討、惡意騷擾,實際上就成了對規(guī)則的一種破壞,這也正是最近幾年社會各界對職業(yè)乞丐越來越反感,并且呼吁政府給予規(guī)范與約束的原因所在。
但是政府層面的規(guī)范和約束,又何談容易。就以南京市為例,根據《南京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對于乞討者,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并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但對于乞討者來說,罰少了起不到應有的警示作用,罰多了他們也拿不出來,因為在他們身上不會裝太多的錢,乞討得來的錢會很快轉移到同伴身上。而即便按照其他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政府部門從救濟的角度出發(fā),幫助他們買票把他們送回原籍,但轉眼他們又會自己回來。
由此可見,目前應對職業(yè)乞丐、惡意乞討比較務實而有效的辦法,就是呼吁公眾不要濫施同情心,不要讓自己的愛心被不道德地消費。面對職業(yè)乞丐的乞討行為,你施舍的初心是幫助與救濟他們,但是客觀上卻助長了他們的不勞而獲思想,而且當一些人知道自己被虛假的悲慘故事所欺騙,就會變得無所適從,可能遇到真正應該幫助的人,也不愿意幫助了,這對那些“真正的乞丐”也是不公平的。
莫讓“職業(yè)乞丐”蠶食社會愛心與信任,當你無法判斷眼前的乞丐到底是真乞丐還是假乞丐的時候,不妨以身體“殘疾指數”來判斷,對于那些身體確有殘疾者,可以按照你的條件進行施舍,而對于那些身體健康,四肢健全者,則最好敬而遠之。如果不能確定,也不妨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讓他們去分辨真假。這種辦法未必那么精準,但卻是可以遏制一些職業(yè)乞丐的乞討行為。(苑廣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媽媽丐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