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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協商民主制度堅持好完善好發(fā)揮好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董長海 |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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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并系統論述了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這是報告中的一大亮點,具有里程碑意義。在中共黨代會上首次確認“協商民主”概念,并在此基礎上確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概念,進而對“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進行規(guī)劃和部署,體現了我們黨在社會主義民主問題上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其中蘊含兩個重大原則:一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二是堅定不移推動政治體制改革,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心態(tài)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以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參政議政的制度建設。

  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我們黨在帶領中國人民追求民主進步的偉大歷程中,在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偉大實踐中,形成并發(fā)展了人民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即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兩種民主形式互為補充、相得益彰,是我國民主政治的特色,也是優(yōu)勢所在。同西方競爭式民主相比,協商民主價值取向在于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本質要求在于實現大團結大聯合,突出優(yōu)勢在于注重求同存異,有助于拓寬人民群眾有序政治參與渠道;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面關系;有助于促進科學民主決策,集中力量把大事辦好。這是黨心與民意互動的重要途徑,是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將執(zhí)政為民理念落地的重要制度通道。

  認真審視我們黨推進協商民主的歷程,統一戰(zhàn)線、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相繼而生。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必須充分發(fā)揮統一戰(zhàn)線的重要法寶作用,廣泛凝聚各方面力量,促進政黨、民族、宗教、階層、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必須充分發(fā)揮人民政協的重要渠道作用,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更好地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必須充分發(fā)揮各民主黨派的參政黨作用,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促進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

編輯:劉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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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協商 完善 制度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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