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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實施限外令 外地車每月可申請一次沖禁令
原標題:深圳實施限外令 外地車每月可申請一次沖禁令
即日起,外地車車主可以通過深圳交警官方網(wǎng)站,自主申報每月一次“沖禁令”,即在我市限行時段、路段上路行駛。
今年2月,我市正式實施“限外令”,非深圳核發(fā)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早上7點至9點,下午5點半至7點半),在福田區(qū)、羅湖區(qū)、南山區(qū)、鹽田區(qū)等4個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駛。
與此同時,執(zhí)行任務(wù)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有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粵港、粵澳兩地號牌、使領(lǐng)館號牌車輛等非深圳核發(fā)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進出深圳各口岸的車輛,按照指定路線行駛的不予處罰。
在具體的執(zhí)法過程中,交警部門推出一系列人性化措施,包括一個工作日只處罰一次;前兩次“沖禁令”不予處罰,第三次起罰;對運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難的外地號牌車輛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車輛所有人、駕駛?cè)擞?4小時內(nèi)申報,經(jīng)核實的不予處罰;提前申報,每月準許外地車一天“沖禁令”等。
記者昨日發(fā)現(xiàn),深圳交警已在其門戶網(wǎng)站(www.stc.gov.cn)增加“非深號牌載客汽車進入深圳申報”入口,外地車車主通過綁定手機號碼,提前申報,填寫車輛號牌號碼、車輛類型、車輛所有人、車架號后4位、申請日期等資料,即可獲準當月一天在深圳限行時段、路段行駛。
值得注意的是,成功申報后,車主需嚴格按照申請的日期上路行駛,未按照申請日期行駛的依然會被處以300元、扣3分的處罰。每月一次可以“沖禁令”并不意味著申請后每個月都有效,而是當月申請當月有效,下個月如果仍有需要,應再次申請。
據(jù)介紹,申請車輛可以在當日申請,比如中午來深圳,可以早上出門前申請。由于在具體執(zhí)法中對于違法記錄的處理存在時間差,因此在對數(shù)據(jù)核對時,交警部門會對當日申請當日進入深圳的外地車消除相關(guān)違法記錄。
編輯:王瀝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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