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微言大義
名家論道 | 中國外交理念的時代演進
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到人類命運共同體,充分體現(xiàn)了中國外交理念在內涵、范圍與性質上的與時俱進
1953年12月,中國政府同印度政府就兩國在西藏地方的關系問題進行談判,周恩來總理在會見印度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次年6月,周恩來總理在訪問印度、緬甸期間,分別與印度總理尼赫魯和緬甸總理吳努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日前,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7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指出,“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fā)表70周年,就是要在新形勢下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人類文明進步提供強勁動力。”
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到人類命運共同體,充分體現(xiàn)了中國外交理念在內涵、范圍與性質上的與時俱進。
從和平共處到和平發(fā)展,再到和合共生的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外交理念在內涵上不斷升級。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繼承和發(fā)展,是面對新的國際環(huán)境提出的新理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針對的主要是主權國家和依附于民族國家的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和超國家組織等單位,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成單元則更為廣泛和多元,所有由人類所結成的,促進人類命運朝著更好的方向發(fā)展的組織團體,乃至個人都可以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成主體。人類命運共同體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光著眼于和平共處,更多寄望于共同的發(fā)展,共同維護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整體利益,“共建”“共治”“共享”“共贏”,開創(chuàng)人類文明新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從民族國家之間——先獨立的擺脫殖民統(tǒng)治的中印緬共同發(fā)起,到后來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不同意識形態(tài)的和平共處,在冷戰(zhàn)陣營對抗里推動發(fā)展中國家的崛起,支持不結盟運動,助力國際關系民主化。今天特別強調全球南方國家團結來弘揚和平共處,就是反對新冷戰(zhàn)敘事和制造全球化的碎片化、陣營化、板塊化,所以它是與時俱進、歷久彌新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系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和完整體現(xiàn),被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接受,成為規(guī)范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
中國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積極倡導者和堅定實踐者。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載入了中國憲法,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基石。新時代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與時俱進的。比如,不干涉內政的原則,是就純粹一個國家內部事務——發(fā)展道路、意識形態(tài)、治理模式而言,純屬一個國家內政。但是,人類已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命運共同體,所以還需要一種更加積極的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來推行新型全球治理和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增強國家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能力,反對以強欺弱。
總之,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到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外交理念與時俱進,不斷引起國際社會的共鳴與共情,是習近平外交思想的時代結晶。
(作者王義桅系中國人民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副院長,當代政黨平臺研究員,國際關系學院教授)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