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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quán)發(fā)布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10月24日 22:19  |  來源:新華社 分享到: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一、 免去王曉東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二、 任命馬巖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wù)。

三、 任命陳鴻翔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wù)。

四、 免去林文學(xué)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五、 任命高曉力(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wù)。

六、 任命沈紅雨(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wù)。

七、 免去劉竹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八、 任命吳兆祥為最高人民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九、 任命于厚森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十、 任命耿寶建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一、 免去王振宇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二、 任命楊永清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三、 任命張新慶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十四、 任命杜軍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十五、 免去趙晉山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六、 免去孫長山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七、 任命王培中、馬新健、王倩(女)、潘效國、牟丹(女)、鄭曄、王曉如(女)、林勤(女)、梁瓊(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八、 免去胡曉暉、陳健、蘭丹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編輯:賈元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