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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答 | 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宅基地使用權有哪些區(qū)別?

2020年10月18日 13:57 | 來源:人民政協(xi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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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使用權是村民在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內(nèi)部享有的權利,非本集體成員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對主體并沒有限制。  

(2)宅基地使用權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農(nóng)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主要是國家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權人主要是建造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享有完成建設建筑物、構筑物后的經(jīng)營權,除了可以占有、使用土地外還可取得收益。

(4)宅基地使用權是身份權,屬無償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主要是有償取得,需交納土地使用費,只有在劃撥的情況下不用交納。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只能隨住房所有權的轉移而被動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轉讓。

(6)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地房一致,地隨房走”的原則;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單獨處分,也可以不與其上的建筑物一并轉讓。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建設 用地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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