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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二孩政策:擬增加60天產假 入托入學給予補貼

2019年07月30日 15:43 | 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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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遼寧擬對二孩家庭入托入學進行補貼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2003年以來已歷經5次修正。2015年10月,我國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經過2年實施,遼寧省生育水平依然處于較低水平。2018年,全省出生人口中二孩出生人口比例僅為33%,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7個百分點。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7月29日審議《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省衛(wèi)生健康委主任王桂芬作出的關于《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顯示了上述內容。擬修訂草案將規(guī)定減輕兩孩家庭負擔,降低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標準。

減輕二孩兒家庭負擔 擬對入托入學給予補貼

修訂草案擬提出,減輕生育兩孩家庭負擔,結合本地實際,對生育兩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對其入托、入學給予適當補貼。各級政府應當建立生育支持、幼兒養(yǎng)育等配套政策,合理規(guī)劃配置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人口的公共服務需求。鼓勵社區(qū)開展幼兒園照護志愿服務,發(fā)展家庭服務業(yè),加快培養(yǎng)月嫂和育兒嫂,推動政府、機構、社區(qū)和家庭形成嬰幼兒照護合力。

修訂草案擬提出,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鼓勵企業(yè)為孕期和哺乳期婦女提供靈活工作時間及必要的便利條件。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應當主動創(chuàng)造便利條件,積極支持婦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

再婚夫妻婚前共計1個子女 婚后生1子女 可再生1胎

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實行免費登記服務,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胎。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胎。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的病殘兒時,經批準可再生育一胎。

在婚假方面, 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7月29日本報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位二孩媽媽,老大今年11歲,老二今年5歲,其表示最大的壓力來自教育,目前老大除了正常學費以外,課外補課每年大概4萬元,老二上幼兒園是一所私立幼兒園,費用不低,可是如果也像哥哥同樣的補課水平,兩個孩子每年課外教育費用就要高達10萬元左右。這讓二孩家庭感到壓力重重。對于如何減輕生育二孩家庭負擔,受訪媽媽很無奈,表示難以提出有用的建議。

降低標準 超生交0.3倍社會撫養(yǎng)費

已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zhèn)居民,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fā)給獨生子女不低于10元獎勵費或一次性獎勵2000元。職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fā)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fā)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后,按照有單位人員標準發(fā)給補助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等級為三級以上且取得殘疾證,不再生育或者收養(yǎng)子女的,屬于企業(yè)職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fā)給不低于3000元補助費。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無法再生育的家庭,政府給予幫扶和救助。

降低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標準,修訂草案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縣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純收入的0.3倍,對男女雙方分別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

7月29日本報記者與遼寧省衛(wèi)生健康委取得聯系,得到回復為現行標準是違規(guī)多生育一個孩子要按照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計征5倍至10倍的社會撫養(yǎng)費。

編輯:曾珂

關鍵詞:遼寧二孩政策 擬增加60天產假 入托入學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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