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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發(fā)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最高法首次發(fā)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全國法院三年辦理相關案件12萬件
本報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徐雋)記者13日從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布會獲悉:2015至2017年,全國法院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2萬件,共使用司法救助資金26.7億元,案均救助金額2.2萬余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效果初步顯現。
最高法賠償辦副主任祝二軍表示,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不斷推進國家賠償、司法救助工作的科學健康發(fā)展,依法審理了呼格吉勒圖、聶樹斌、北鵬公司等一大批國家賠償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了肖祖富、李尋樂、辛進成等一大批司法救助案件,有效體現了扶危濟困的司法人文關懷。
發(fā)布會發(fā)布了5件國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這是最高法首次發(fā)布關于司法救助的案例。祝二軍表示,此次發(fā)布的司法救助案例涵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民事訴訟救助、行政訴訟救助和執(zhí)行救助。其中,有的屬于現行國家司法救助政策明確列舉的情形,如張越申請司法救助案,該案是人民法院主動甄別、救早救急,有效傳遞權利保障、生存照顧、司法溫暖的示范案例。有的屬于根據政策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把握的情形,如李洪清、陸成鳳申請司法救助案,該案是人民法院在處理行政糾紛過程中決定予以救助的案件,在解決了申請人的燃眉之急、落實好后續(xù)補償事宜的同時,還推動了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傷害補償類法規(guī)的建立健全,推進了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是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tǒng)一的示范案例。希望通過這些國家司法救助案例的發(fā)布,體現黨和國家情系民生的人文關懷,加大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救濟扶助力度,同時也能夠推進相關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民生保障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14日 11 版)
編輯:曾珂
關鍵詞:?最高法首次發(fā)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