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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案新進展:法官排除毒品槍支證據(jù) 或撤案

2018年05月25日 09:31 |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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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5月25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中國脫口秀演員、“海派清口”創(chuàng)始人周立波被控持槍藏毒一案,當(dāng)?shù)貢r間5月24日獲紐約州納蘇郡(Nassau)刑事法院法官裁定,檢方未能證明警方搜車是經(jīng)過被告同意,批準(zhǔn)“排除證據(jù)”,槍支與毒品等證據(jù)將無法呈堂。若檢方無法在當(dāng)?shù)貢r間6月4日上訴成功,周立波非法持槍、持毒等罪名將可能被撤。

當(dāng)?shù)貢r間5月24日,周立波由妻子與律師團陪同,在審前聽證會上庭。法官史都靈(Howard Sturim)表示,執(zhí)法警察利特瑞羅(Anthony Litterello)于當(dāng)?shù)貢r間2017年1月18日晚間,在蝗蟲谷高中(Locust Valley High School)附近巡邏時,見到駕駛黑色轎車的周立波手持電子用品,離眼睛約12寸(約40厘米)。警方尾隨觀察,發(fā)現(xiàn)該車在限速40英里(約64千米)的道路上,以30至50英里的速度行駛(約48至80千米),隨即在貝威爾(Bayville)路亮燈,要求黑色轎車靠邊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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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shù)貢r間3月23日,周立波與妻子胡潔身著同款的風(fēng)衣走出法庭。(圖片來源: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雖然辯方稱,警方無合理依據(jù)攔檢,駕駛員需把電子產(chǎn)品靠在耳朵上,才構(gòu)成開車使用手機。不過,史都靈表示,法律規(guī)定,駕駛員在車輛行駛中不得使用手持裝置,警方攔檢合理。

史都靈接著指出,警察看到車后座上有槍套,遂詢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唐爽是否可以搜車與搜身。由于周立波聽不懂英文,由唐爽點頭同意。警方?jīng)]有搜出任何可疑物后,又要求搜查背包,此時再度由唐爽翻譯與點頭同意,最終搜出一把手槍、吸食毒品器具與疑似古柯堿的結(jié)晶。

史都靈指出,警方看到車內(nèi)有槍套,有充足理由搜車,但檢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jù),證明被告是自愿同意搜索,因此批準(zhǔn)辯方動議,排除搜車取得的證據(jù)。下次上庭為當(dāng)?shù)貢r間6月4日。

當(dāng)法官宣布裁決后,辯護律師團大松一口氣。周立波方律師斯卡林(Stephen Scaring)步出法庭立即表示,案件將進入庭審程序,期望法官撤銷案件。檢方可上訴提出更多證據(jù),證明被告同意警方搜查;如上訴失敗,被法官排除證據(jù),周立波被控的非法持有管制藥物、武器、槍支等多項罪名將可能被撤消,僅剩開車持有手機一項違規(guī)。

周立波在法庭外宣稱勝利,他表示,檢警無法證明毒品與槍支是他所有,也無法證明是他放在車上,有信心案件會被撤消。

編輯:周佳佳

關(guān)鍵詞:周立波案 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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