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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傷 報告稱道路未按標準設計

2018年02月01日 09:35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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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詳解

大巴撞秦嶺隧道五個關鍵問題

調查認定,加速車道與貨車道間分界線比規(guī)定少25厘米,影響司機視認

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輛駕駛人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間接原因是事故現(xiàn)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車輛座椅受沖擊脫落,相關單位失職。


安監(jiān)總局發(fā)布秦嶺車禍調查報告:道路未按標準設計

事故發(fā)生后當?shù)囟嗖块T趕往現(xiàn)場救援并清理現(xiàn)場。


1司機操作是否失當?

事發(fā)前監(jiān)控平臺收到16次疲勞駕駛報警及多次超速報警提示

豫C88858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核載51人,事發(fā)時實載49人,固定班線為洛陽至太原。

駕駛人、51歲的王百明,在事故中身亡。調查組認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百明行經事故地點時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致使車輛向道路右側偏離,正面沖撞秦嶺1號隧道洞口端墻。

2017年8月9日12時至事故發(fā)生時,王百明沒有落地休息,事發(fā)前已在夜間,連續(xù)駕車2小時29分。據相關規(guī)定,“夜間連續(xù)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

而事發(fā)前的38天時間里,王百明只休息了一個趟次(2天),其余時間,均在執(zhí)行成都往返洛陽的長途班線運輸任務,長期跟車出行導致休息不充分。

8月10日18時4分至20時44分(車輛由馮公浩駕駛),洛陽交運集團動態(tài)監(jiān)控平臺,共收到大客車疲勞駕駛報警16次,車輛事發(fā)前還有多次超速報警提示。

調查報告認定,發(fā)生碰撞前,王百明未采取轉向、制動等任何安全措施,顯示其處于嚴重疲勞狀態(tài)。

此外,事故發(fā)生前車速約為80公里/小時至86公里/小時,高于事發(fā)路段限速(大車為60公里/小時),超過限定車速33%至43%。

另經技術鑒定,排除駕駛人身體疾病、酒駕、毒駕、車輛故障以及其他車輛干擾等因素,導致大客車失控碰撞的嫌疑。


2道路設計有無問題?

未按標準設計加速車道與貨車道分界線寬度,也未開展核查

事發(fā)路段位于西(西安)漢(漢中)高速公路,屬于京(北京)昆(昆明)高速公路在陜西省境內的一段,于2002年9月開工,2007年9月建成通車。

調查報告指出,事故現(xiàn)場位于高架橋梁和秦嶺1號隧道的相接處,道路右側為秦嶺服務區(qū),大車限速60公里/小時,小車限速80公里/小時。隧道入口右側端墻上設置有警告標志,正下方設置有黃色閃爍警示燈。

其中,隧道部分凈寬10.5米,隧道入口洞門兩側設置有立面標記;橋梁部分為15.25米等寬設計,兩側采用混凝土護欄,直接連至隧道洞門端墻處,入口右側檢修道內邊緣距橋梁護欄內側5.13米,道路橫斷面組成為客車道、貨車道、從服務區(qū)駛入主線的加速車道及硬路肩四部分,寬度分別為3.75米、3.75米、3.75米、2.85米,加速車道全長198.8米,在隧道入口前11.5米處匯入行車道。

經查,事故路段施工圖設計時間為2000年12月至2002年10月,橋隧銜接方式、道路線形、平縱橫指標、交通標志及照明設施設置等,均符合當時的相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事發(fā)時,橋梁路面與隧道間沒有設置過渡銜接設施。

調查組認定,西安公路研究院在2014年西漢高速公路養(yǎng)護中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時,未按標準設計事發(fā)路段加速車道與貨車道分界線寬度,也沒有對分界線寬度是否符合標準開展核查。

此外,陜西高速集團未嚴格執(zhí)行技術標準,對上述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中,事發(fā)路段分界線寬度不符合標準的問題失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編輯:楊嵐

關鍵詞: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傷 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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