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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機構爭議聲中再次通過對“勞基法”修正

2018年01月10日 16:39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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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臺北1月10日電(記者李慧穎 李凱)10日上午,臺立法機構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距離上次通過修正該部法規(guī)僅一年零一個月。

臺立法機構從8日開始審理民進黨主導的“勞基法”草案,遭到中國國民黨等政黨強烈反對,多次協(xié)商未果并造成會場爭執(zhí)。此后,憑借民進黨團在立法機構的絕對席次優(yōu)勢,經(jīng)18小時“不斷電”表決,臺立法機構于10日上午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

據(jù)介紹,新的條文規(guī)定,每月加班上限訂為46小時,雇主經(jīng)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每個月最高54小時;輪班間隔休息時間與“7休1”都有條件放寬。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xù)11小時休息時間,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jīng)有關部門公告,可變更休息時間不少于連續(xù)8小時。每7天1例假1休息日,經(jīng)工會或勞資同意,可放寬挪移例休假等。

臺“勞基法”的修正從民進黨當局2016年5月上臺之后就在臺灣社會上引發(fā)強烈爭議,糾纏至今。2016年12月,民進黨占絕對多數(shù)議席的臺立法機構在一片抗議聲中強行通過當局提出的對“勞基法”進行“一例一休”修法,并在2017年1月匆忙實施。但在修法后,關于調(diào)整延長工時限制、假日安排及特別休假等規(guī)定又在社會引發(fā)廣泛質疑,勞資雙方都不滿意。

為此,臺勞動事務主管部門于2017年10月底又公布了新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依然引發(fā)勞工團體強烈批評,認為其嚴重損害勞工權益,讓勞工處境更加艱困。近一個月來,島內(nèi)由北到南多次爆發(fā)人數(shù)眾多的抗議游行。修正草案審查期間,臺勞工團體日夜在立法機構門前抗議,有勞團成員甚至采取臥軌等方式表達抗爭。

臺監(jiān)察機構近日也指出,臺勞動事務主管部門兩次修法都沒有完整評估報告,政策理由模糊,沖擊勞工、企業(yè),外界難以了解。

新的“勞資法”修正案通過后,臺勞資等各界表態(tài)不一。勞工團體共同組成的“五一行動聯(lián)盟”在臺立法機構前繞行抗議,扔撒紙錢,抗議“惡法”,高呼“民進黨是殺手”;有工商界團體則認為,新規(guī)增加了加班彈性等,對企業(yè)、勞工來說是雙贏;反對的政黨則表示,臺灣經(jīng)濟發(fā)展,不應建立在壓榨勞工之上,新規(guī)通過之日,就是勞工的工殤日。(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立法機構 勞基法 修正 “勞基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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