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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運毒嫌犯越獄案今日開庭 家人申請再審運毒案

2017年11月16日 10:41 |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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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越獄者張林蒼涉脫逃案今日昆明中院開庭,家人申請再審運毒案

云南省第一監(jiān)獄在押人員張林蒼涉嫌脫逃罪一案,將于11月16日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昆明中院)開庭。

張林蒼的父親張永富委托云南省凌云律師事務(wù)所耿國平、彭澤兩位律師擔任脫逃案件辯護人。澎湃新聞從彭澤處獲悉,11月13日上午,昆明中院組織控辯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

彭澤說,張林蒼認為他在運輸毒品一案中被騙、被利用、被冤枉。

云南越獄嫌犯脫逃案今日開庭 家人申請再審運毒案

張林蒼被通緝的照片。云南網(wǎng) 圖

當時參與追捕的武警戰(zhàn)士在抓獲張林蒼后曾告訴昆明電視臺,張林蒼交代,他原本想跑到緬甸去報仇,但一心惦記家中的女兒,想跑回家見見女兒。

彭澤所,目前張永富也委托他們對張林蒼運輸毒品罪案件提起申訴,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再審申請。

今年27歲的張林蒼,是云南曲靖市馬龍縣人,他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判決書顯示,2016年10月17日,昆明中院對張林蒼涉嫌運輸毒品罪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在民警抓獲經(jīng)過及現(xiàn)場的筆錄中記載,2016年2月23日,民警在昆明市鳴泉收費站公開查緝,13時許,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照黑色比亞迪越野車從收費站內(nèi)側(cè)車道駛出,民警便駕車對該車進行跟蹤。

當天14時許,黑色比亞迪行駛到了佳路達酒店停車場。幾分鐘后,民警發(fā)現(xiàn)一名穿著黑色上衣的男子從車上下來,身上背著一個棕色挎包入住了該酒店1808房間。

20分鐘后,民警與酒店服務(wù)員聯(lián)系,打開了1808房門。民警在房間內(nèi)抓獲了張林蒼,在房間內(nèi)的床上發(fā)現(xiàn)了一個棕色挎包,從挎包內(nèi)查獲了外用黑色塑料袋內(nèi)用黃色膠帶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可疑物一份。當場,張林蒼向警方交代了其包內(nèi)攜帶毒品的事實。

判決書顯示,查獲的毒品是凈重1280克的甲基苯丙胺。警方將鑒定結(jié)果告知張林蒼后,張林蒼在鑒定意見書上簽字后拒絕捺印,但未提出重新鑒定或者補充鑒定;其中,張林蒼的尿樣檢測結(jié)果呈甲基苯丙胺陽性。

庭審中張林蒼當庭翻供,稱自己不知道運輸?shù)氖嵌酒贰?/p>

同年10月25日,昆明中院判決張林蒼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查獲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280克予以沒收。

2017年1月18日,張林蒼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監(jiān)獄服刑。

今年5月2日8時20分,趁監(jiān)獄看守不備,張林蒼擅離勞動現(xiàn)場,在一輛貨車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他強行駕駛該貨車沖破監(jiān)獄隔離網(wǎng)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后越獄。5月3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廳通過官方微博發(fā)布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緝拿張林蒼。

5月10日9時10分,脫逃8天的張林蒼被上千警力圍困在嵩明縣小街鎮(zhèn)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藥靈山,隨后被武警開槍擊傷后抓獲。此地,距監(jiān)區(qū)約60公里,距他家馬龍縣馬過河鎮(zhèn)角家村約30公里。

張林蒼涉嫌運輸毒品罪一案,由于他及家人沒有委托律師,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張林蒼的辯護人。彭澤說,張林蒼認為他在運輸毒品一案中被欺騙、被利用、被冤枉,但他們(律師)奇怪為何張林蒼一直沒有申訴?“為什么不申訴?為什么脫逃?這兩個問題是謎,相信再次庭審謎最終會解開?!?/p>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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