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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鄙言論要謹慎,包容之心應(yīng)當有

2017年11月06日 14:33 | 作者:項向榮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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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是這樣的。9月27日,該女子因車輛違停被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警大隊的民警貼了罰單,她于是在微博上發(fā)文:“是趁放假撈一筆嗎?”事還沒完。10月31日,她再次在同一地方違停被貼罰單,又在微信朋友圈發(fā)表了不當言論:“同一個地方,同一個交警,MB”。微博很快引起了警方注意,交警向派出所報案,次日該女子被警方傳喚,主動將微博刪除,并公開道了歉,警方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應(yīng)當說,該女子一開始的做法的確欠妥。在不長的時間內(nèi)踩入同一個坑,是太疏忽了呢?還是根本沒把法律條款放在眼里?如果你質(zhì)疑警察的做法,完全可以去申請行政訴訟,怎么開口就在朋友圈里罵開了呢?要知道朋友圈現(xiàn)在和鄰居圈有什么區(qū)別?隨口亂噴并且吐臟話會對警察個人以及政府部門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不是警察說不得,而是每一個人,都不應(yīng)該污蔑公職人員的正當執(zhí)法。何況她口中的“度假警察”并不是在度假,而是在工作。罰款也不是撈進了他個人的腰包,而是上交財政。亂停車擾亂公共秩序,無端的猜測更會給下一次正當執(zhí)法帶來隱患!古話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這位女子戒之!

但是,高陵公安分局的做法同樣值得商榷。雖然該女子的言論粗鄙不文明,但也不至于到將該小女子傳喚至警局的地步。因為事出有因,這個“因”人所共知。停車難是近些年來困擾的一大難題,老小區(qū)少車位,新小區(qū)車位高過房價,車輛總量難控制,機動車數(shù)量遠遠大于停車位,車位之爭已經(jīng)成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如果車好停,誰還愿意違章?所以,只用罰款的處罰手段不能解決問題,不能一貼了之,更不是一言不合就小題大做,畢竟因為停車難生了一肚子悶氣又被罰了款扣了分,吐吐槽也是人之常情,何況那位女士并沒有針對某一具體個人,也沒有達到造謠或傳謠多少次觸犯了法律的地步。有時,面對一些發(fā)點牢騷的言語,不妨多一點理解之心、善意的包容之心。再說,吐槽也是人們表達個人情緒的方式,只要沒有觸犯互聯(lián)網(wǎng)管理條例等相關(guān)法規(guī),沒有產(chǎn)生明顯的社會危害,就不要把有限而寶貴的警力資源耗在這上面,應(yīng)當把精力放在切實改進停車難的問題上。動不動就傳喚,是否有點權(quán)力任性了?

對于每一個人來說,對于身邊的事,不以惡小而為之,遵守規(guī)章制度是每個公民的公德。同時,對于執(zhí)法部門來說,在面臨類似事件時,對自由裁量權(quán)的把握能否寬松點?交流溝通是可以的,何必上升到傳喚層面?能否以包容之心對待日常的一些小矛盾,這樣,社會才能夠和諧發(fā)展!

編輯:李敏杰

關(guān)鍵詞:言論 包容 粗鄙 鄙言 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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