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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吃混喝獎”背后的羞辱性邏輯

2017年09月20日 10:47 | 作者:冷洋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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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寶雞一網友在微博發(fā)文稱,位于寶雞市居然之家世紀薈萃店內的懶家婆家裝公司對未完成銷售業(yè)績的員工集中胸前舉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員工在朋友圈中轉發(fā)照片。據稱,這些未達到銷售業(yè)績的員工還要接受體罰,男的做兩百個俯臥撐,女的做兩百個深蹲。該公司聘請有第三方營銷團隊。微博同時配有照片,十名男女營銷人員每人舉著牌子,牌上寫著“混吃混喝獎”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內容是沒完成任務,拖了后腿,以此為警示。(9月12日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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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解釋是:發(fā)“混吃混喝獎”目的在于激勵員工努力工作,但事后讓其他員工發(fā)朋友圈進行曝光的行為確實欠妥??墒?,筆者從這一幕為何只看到了“羞辱”,不見激勵?如此“激勵”真能讓員工繼續(xù)努力工作嗎?僅認為事后發(fā)朋友圈的行為欠妥,是不是干了丑事不說就能一了百了,逍遙自得?丑聞面前,該公司不是反思此行為對員工身心帶來的傷害,而是試圖“一筆帶過”,不承認羞辱犯錯,只能“越描越黑”。事實上,在“飯碗脅迫”下,員工為了生存而“甘愿”被“頒獎”的羞辱性事件并不少見。

該公司所謂的“混吃混喝”獎,是根據員工業(yè)績多少為“原則”進行設置的,看似客觀公正,但這種“負面激勵”所產生的弊遠遠大于利,甚至會產生惡性循環(huán)。工作沒有做好,或者業(yè)績不突處,并不等于員工就沒有努力,同樣付出辛勤勞動之后被“混吃混喝”羞辱,著實委屈。這種“羞辱獎”,不僅讓“獲獎”員工面子上掛不住,而且還會產生群體效應,使其在其他員工面前無法抬起頭,甚至會遭受無情的嘲笑,被嚴重傷害了自信,又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砥礪前行?

長期以來,不少公司認為,對員工來說,物質傷害遠遠比精神傷害更重要,因為生存是第一位的。在這種邏輯下,我們看到的情況是,如果員工想要繼續(xù)在公司工作,保住飯碗,那么讓你付出一些精神代價也是合理的,如果拒絕,那就相當于自己砸了飯碗,也就不需要再給你生存的權利。因此,員工的尊嚴蕩然無存,帶給他們的只有工資和獎金的物質化滿足夾雜著情感上的屈辱。

不讓用工制度羞辱任何一名員工,應該是合理化用工關系的首要原則。只有明白“混吃混喝獎”羞辱員工的邏輯,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也就是說,只有讓用人單位明白任何的激勵措施都不能以肆意揮霍員工尊嚴為代價,才能讓員工甘心情愿地為其奉獻,畢竟,員工炒老板“魷魚”的案例也并不罕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員工 混吃混喝獎 邏輯 羞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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