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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出專項條例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記者李亞紅、王思北)金融、交通、公用事業(yè)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一旦出問題,可能導致金融癱瘓、交通中斷、社會紊亂等,具有很大破壞性。國家網信辦副主任楊小偉11日在2017中國互聯(lián)網大會開幕論壇上說,國家網信辦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
國家網信辦11日在其官網公布《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政府機關和金融、交通等單位,提供云計算、大數(shù)據和其他大型公共信息網絡服務的單位,國防科工、食品藥品等科研生產單位,電視臺、通訊社等新聞單位等,運行、管理的網絡設施和信息系統(tǒng),若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數(shù)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應納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范圍。
“鑒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性,對此建立專項安全保護制度很有必要?!敝袊畔踩芯吭焊痹洪L左曉棟表示,信息化的深入推進,使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成為社會運轉的神經系統(tǒng)。保障關鍵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是保護經濟安全,更是保護社會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國家安全。制定此條例是按照網絡安全法的要求進行的,目的是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
意見稿提出,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yè)務穩(wěn)定、持續(xù)運行的性能。國家行業(yè)主管或監(jiān)管部門應設立或明確專門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機構和人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關鍵崗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實行執(zhí)證上崗制度。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