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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培訓并非立等可取的靈丹妙藥
一種稱為“教練技術”的企業(yè)培訓項目近年來在各地火起來。它聲稱源于美國,可以開發(fā)個人潛能,拓展人際關系,提高管理水平,重新規(guī)劃職業(yè),乃至“引領人生”。目前全國已有數(shù)千家平臺,培訓學員不斷增多。半月談記者近日采訪發(fā)現(xiàn),這個不打廣告、僅靠親友推薦、全封閉的培訓項目,不但沒有引領人生,反而讓不少參與者性情大變、家庭破裂、公司破產、誤入歧途。這到底是種什么樣的培訓?(5月9日《半月談》)
從報道來看,這種名叫“教練技術”的培訓收費不菲,便宜的兩三千元,貴的則要四五萬元。加入培訓后,學員在第一階段要當眾或面對面分享隱私,建立緊密關系,更要去除羞恥心。第二階段并不是培訓什么技能技藝,而是通過大量洗腦,改善被教練者的心智,膨脹被教練者的虛榮心,讓學員感到“重生”;因為這個階段的課程帶有極強的性暗示和利益驅動,甚至導致學員喪失底線,出現(xiàn)學員與學員之間、學員與導師之間亂搞男女關系的案例。而第三階段,則要求學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拉更多學員進來,完不成任務要遭受千元不等的罰款。
由此觀之,很多學員把“教練技術”定性為“精神傳銷”,恐怕恰如其分。然而讓人遺憾的是,面對這種純屬于斂財?shù)摹熬駛麂N”,一些警方在處理這類舉報時,往往只是查驗一下相關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證照齊全的情況下并不能取締,因為“教練技術”造成的社會危害也難以取證,并不能解救深陷其中的被培訓者,導致很多學員投訴無門。不過,雖然“教練技術”不是傳統(tǒng)的傳銷,沒有人身綁架,但它所具有的“精神控制”的本質,并沒有改變。
相關部門應該讓“精神傳銷”走出法律監(jiān)管的盲區(qū)。這些年來,像“教練技術”之類的“精神傳銷”,以心靈培訓班、勵志培訓班等名目,以“精英培訓,提升自我”為噱頭,在人人喊打中照樣花樣百出,風生水起,監(jiān)管難辭其咎。即使被曝光被打擊,仍隔一段時間“換湯不換藥”地重出江湖,何也?就是因為法律不健全、監(jiān)管無力度造成的。所以有專家早就建議,但凡涉及心靈、精神培訓,都應嚴加審核培訓機構的經營范圍和方法手段,對其商業(yè)性培訓活動加強日常巡查,若發(fā)現(xiàn)有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更要毫不手軟地取締。
“精神傳銷”屢有市場也表明,一些人在物質上豐富起來之后,精神上可能會感到空虛迷茫,急切地想通過培訓“引領人生”,改變自己當前的狀態(tài)。故而,我們要大力宣傳心靈培訓、勵志培訓并不是立等可取的“靈丹妙藥”,要警惕“精神傳銷”,引導公眾保持正確的認識,免受“精神傳銷”的傷害。相關部門針對這種精神需求,也可以嘗試扶持一些優(yōu)秀的、具有正能量的、能真正幫助到大家的心理教育培訓機構,避免讓群眾誤入歧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培訓 學員 心靈 精神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