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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完善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11月14日,記者從陜西移民(脫貧)搬遷工作辦公室獲悉,日前,我省明確今后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資金由以前的按戶補助調整為按人補助,并對易地扶貧搬遷與存量商品房結合做了面積、房價等詳細要求。
省上提出,易地扶貧搬遷住房面積上:各地搬遷群眾建房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以60、80、100平方米戶型為主,最大不得超過120平方米。在資金補助方面: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補助2.5萬元、舊宅基地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人均補助2萬元。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補助1.5萬元、舊宅基地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其中建房和舊宅基地騰退復墾資金兌現到戶;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按人計算補助資金規(guī)模,由縣級按安置社區(qū)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需求統(tǒng)籌安排使用。對于搬遷對象中的鰥寡孤獨、殘疾人等特困單人戶和2人戶,符合集中供養(yǎng)條件的,縣級政府按人均20平方米的標準,負責建房,納入遷入地敬老院、養(yǎng)老機構等由民政部門等實行集中供養(yǎng);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特困群眾,實行“交鑰匙”工程,提供最大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免費住房。
在節(jié)約用地上,省上提出要引導適度集中安置,優(yōu)先采取社區(qū)化集中安置,對主要從事二、三產業(yè)的搬遷戶引導實行樓房化安置,從源頭上確保土地高效集約利用。同時,明確了“十三五”集中安置率原則上關中不得低于90%、陜北不得低于85%、陜南不得低于80%,陜南地區(qū)城鎮(zhèn)化安置率不得低于60%,其他地區(qū)不得低于65%。
此外,針對各地將移民搬遷與存量房結合,省上提出今后利用庫存商品住房安置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對象的,各地要精準甄別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經濟狀況和進城入鎮(zhèn)后的謀生能力,科學確定進城入鎮(zhèn)安置對象。房價上,由縣(市)人民政府通過競價方式確定,原則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內。面積上,人均購房面積不得超過25平方米政策紅線,不足部分資金,由縣(市)人民政府自行籌措解決。同時,省上還提出各地市可以通過縣級財政自行籌資、充分發(fā)動社會各界力量等形式,進行安置房簡單裝修、家具捐贈,盡量使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能夠拎包入住,堅決不能因搬致貧。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搬遷 補助 安置 易地 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