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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賦予貧困生擁有電腦的基本權利

2016年09月22日 16:21 | 作者:龍敏飛 |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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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小劉是西安思源學院大四學生,今年他在陜北老家進行貧困生建檔立卡登記后,按照規(guī)定可申請6000元助學金生活補助。但暑假他拿著相關證明在村子里蓋章后,回到學校審批時,卻被學校以“購買筆記本電腦不算貧困生”為由,不給發(fā)補助款。(9月21日《華商報》)

大四學生申請助學金生活補助,所有條件都符合相關規(guī)定,結果因為購買了筆記本電腦被學校拒發(fā)。這樣的拒絕,看起來很殘忍。但置于這所學校,其實有據可依,比如,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印發(fā)的《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就規(guī)定,購買電腦不能算貧困生。而這所學校的《西安思源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也有類似規(guī)定。這就是說,從制度角度來審視,學校拒發(fā)小劉的助學金生活補助,也可以理解。

但為何在網上,卻有很多人在批評與質疑呢?這主要在于大眾的認知已經改變,而相關的制度規(guī)定卻原地踏步。當前拒絕小劉領取助學金生活補助的相關規(guī)定,其實已經不符合現(xiàn)實社會發(fā)展的需要。陜西省的暫行辦法出臺于2007年,那時候,電腦還沒有普及,還是高檔物品;但如今,電腦已經普及,價格也不斷跳水,逐漸成為經濟適用品,再加上很多大學生的很多作業(yè)、學習等都必須依賴于電腦,貧困生擁有電腦,也在情理之中。

這就是說,小劉申請助學金生活補助被拒絕的背后,是不合理的制度設置,以及對制度的教條化執(zhí)行。眾所周知,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一些硬性的杠桿,其實也應該靈活操作、全盤審視。不然,死板地執(zhí)行制度規(guī)定,受傷的只會是“真正的貧困生”,他們要么喪失了獲得貧困補助的機會,要么就要喪失掉一個可以給自己學習帶來幫助的工具。但很顯然,這二者本來不是矛盾與對立的,卻被人為地弄成矛盾與對立的了。

亞當·斯密《國富論》中認為,“貧困的可怕之處不僅僅是缺少生活必需品,更可怕的是由此導致的被排斥在社會生活之外?!笨梢哉f,貧困生不允許有電腦,就有步入此的嫌疑。果真如此的話,其負面效應不容忽視。更何況,在電腦逐漸成為生活必需品的時候,有沒有電腦與貧困不貧困,其實并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這就是說,在有電腦不能申請助學金生活補助引發(fā)爭議時,最該反思的,其實是相關評價體系的客觀性與科學性。

因而,一個常識不得不重申:在電腦不再是高檔品的當下,請賦予貧困生擁有電腦的基本權利。必須拷問的是,在全國各地的地方文件與高校文件,還有多少文件有“貧困生不得有電腦”的規(guī)定?這必須進行改進,讓制度規(guī)定“與時俱進”,一方面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制度的善意更好地照進現(xiàn)實。(龍敏飛)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貧困生 買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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