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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海洋石油勘探開發(fā)者嚴重破壞生態(tài) 國家或將提出損害賠償

2016年09月05日 22:15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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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5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fā)環(huán)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海洋石油勘探開發(fā)者破壞海洋生態(tài),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主管部門代表國家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意見稿特別強調,海洋石油勘探開發(fā)者一旦造成溢油事故,將會受到相應的罰款和處分,同時將對直接責任人處以年工資收入50%以下的罰款甚至依法予以處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海洋石油勘探 破壞生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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