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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牢牢把握農民與土地關系這條主線

2016年06月21日 10:26 | 作者:王立彬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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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題:牢牢把握農民與土地關系這條主線

——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安徽小崗村重要講話專訪姜大明

新華社記者 王立彬

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小崗村農村改革座談會發(fā)表的重要講話,為深化農村改革、加快農村發(fā)展、維護農村和諧穩(wěn)定指明了方向、劃清了底線、明確了重點。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農村改革仍然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系為主線的精辟論述,對于搞好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管理各項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

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

記者:為什么說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

姜大明:土地問題始終與江山社稷和民生福祉息息相關,始終與農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穩(wěn)定緊密相連。什么時候土地制度和政策順應民意、符合民情,什么時候農村社會生產力就得到解放和發(fā)展,國民經濟就得到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當年小崗村18戶農民發(fā)起大包干,在大包干等農業(yè)生產責任制基礎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成為我國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我們黨農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深化農村改革,最大政策就是必須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堅持穩(wěn)定土地承包關系,真正讓農民吃上“定心丸”;要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實現(xiàn)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更好堅持集體對土地的所有權,更好保障農戶對土地的承包權,更好用活土地經營權。

土地是農業(yè)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基本條件,任何時候都不要隨便動農民的土地。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放在歷史大進程中審視,一時看不清的不要急著去動,進不進城、退不退地,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可以示范和引導,但不能搞強迫命令、不刮風、不一刀切。

土地是“財富之母”,是農民最大的財富。要始終把保障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對于進城農民,應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增加財產性收入,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土地制度是國家基礎性制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事關重大。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生產能力改弱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是必須堅守的改革底線,是避免犯不可挽回錯誤的政治保證。

三塊地改革:落實三個“堅定不移”

記者:當前“三塊地”改革進展如何?

姜大明:落實堅定不移深化農村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和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要加快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夯實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基礎。在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加快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支持配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嚴格集體土地產權管理,為落實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基礎保障。

要審慎穩(wěn)妥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三項試點工作于2015年啟動,目前進展總體順利。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97宗約1277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總價款達15.7億元,入市改革提高了農村建設用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水平,豐富了集體土地所有權實現(xiàn)形式,增強了農民集體和農民群眾的獲得感。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引導農民自愿有償退出閑置宅基地、規(guī)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改善村莊環(huán)境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圍繞縮小征地范圍、規(guī)范征收程序和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guī)范、多元保障機制進行了有益探索。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快改革步伐,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試點任務。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地方財政趨緊和加快投資項目審批的形勢下,農村土地征收工作面臨的矛盾更多、困難更大。要帶著深厚群眾感情開展征地工作,嚴格程序、嚴格標準,落實好農村土地征收各項政策,同時要注重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千方百計化解矛盾、解決困難,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

做好補短板、打基礎、利長遠工作

記者:怎樣推動耕地保護和農村不動產登記?

姜大明:抓住農民與土地關系重點問題,要做好補短板、打基礎、利長遠工作。從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與提高農業(yè)整體素質和競爭力出發(fā),改變過去重數(shù)量輕質量的做法,實行數(shù)量質量并重管理,切實加強耕地質量建設。以糧食主產區(qū)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為重點,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將整治后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納入綜合監(jiān)管平臺,加強建后管護。對地下水漏斗區(qū)、重金屬污染區(qū)、生態(tài)嚴重退化地區(qū)開展土地綜合治理。

產權制度是農村土地制度的核心,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是農民土地產權的重要保障。要重點抓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在農村基層落地,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fā)新證、停發(fā)舊證,2017年實現(xiàn)登記機構、登記簿證、登記依據(jù)和信息平臺“四統(tǒng)一”。繼續(xù)深化細化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深入研究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的難點、熱點問題,充分發(fā)揮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保護農民產權、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作用。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廣、關聯(lián)性強,與農村產權、戶籍、財稅、社保、金融等相關領域改革緊密銜接,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要推動多要素聯(lián)動,加強部門協(xié)同,強化改革的協(xié)同性和耦合性,提高改革的系統(tǒng)性和完整性,形成改革合力。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調研指導和評估總結,深入提煉經驗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按照立法與改革同步推進、相向而行的要求,及時開展土地管理法修訂研究。(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姜大明 農民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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