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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聯(lián)原副主席沈桂林集資詐騙8.8億被判無期

2016年04月01日 17:14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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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4月1日電(記者傅勇濤)海南省工商聯(lián)原副主席沈桂林因非法集資8.8億余元,4月1日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法庭審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作為??谔┨氐洚斢邢薰径麻L,在泰特典當自有資金較少的情況下,通過借款方式融資用于該公司的典當業(yè)務及償還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至3%的月息。2009年以后,沈桂林明知典當公司經(jīng)營困難、資不抵債的情況下,通過本人招攬或公司員工、朋友等他人幫助招攬等方式,以個人名義,并以泰特典當、泰達拍賣等關聯(lián)公司做擔保,承諾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與他人簽訂《借款協(xié)議》借款。

期間,沈桂林制作假房產(chǎn)證及不動產(chǎn)他項權證給出借人查閱,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項而不抽回本金,還邀請出借人觀看其公司進行的虛假拍賣,營造公司經(jīng)營狀況良好的假象。在沈桂林的鼓吹和宣傳下,不少受害人為圖高額利息,先后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支付現(xiàn)金等方式將錢款轉(zhuǎn)到沈桂林個人銀行賬戶。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沈桂林收到借款后,將大部分用于償還以前借款本金及利息,還將贓款用于購買房產(chǎn)及豪車、字畫等藝術品,并購買手表及鉆戒等奢侈品。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償還數(shù)千萬元本金,加上還要支付巨額利息,沈桂林的資金鏈出現(xiàn)斷裂。因擔心事情敗露,沈桂林將登記借款金額、支付利息等資料的記錄本燒毀后,于2013年12月7日攜帶外幣從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輾轉(zhuǎn)泰國曼谷、老撾萬象等地。

經(jīng)司法鑒定,截至案發(fā),沈桂林共向210人非法集資金額共計88182萬元,造成被害人損失40815.595萬元。

法庭認為,沈桂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210名被害人非法集資金額共計88182萬元,造成被害人損失40815.59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應依法予以嚴懲。沈桂林雖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jié),但鑒于其集資數(shù)額特別巨大,造成被害人巨額經(jīng)濟損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不予從輕處罰。

宣判后,沈桂林表示將上訴。(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桂林 集資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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