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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工作要讓群眾有發(fā)言權

2016年01月11日 16:05 | 作者:張麗娜 | 來源: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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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各地都在齊心聚力打好脫貧攻堅戰(zhàn)。記者在基層走訪時發(fā)現(xiàn),有的地方采取不少措施“啃硬骨頭”、攻堅拔寨,但在操作中卻仍然習慣大包大攬、包辦代替,有的甚至搞強迫命令,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隨之而生。

貧困群眾最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精準扶貧必須到戶到人。各家各戶致貧原因不盡相同,扶貧的舉措也要“辨證施治”,有的適合養(yǎng)牛、有的適合養(yǎng)羊、有的適合養(yǎng)雞,都該聽聽群眾的想法,讓群眾做主,而不是替群眾做主。

一位扶貧辦主任最近在貧困村調研發(fā)現(xiàn),去年上級給這個村幾十萬元扶貧資金,縣里統(tǒng)一給貧困戶蓋了牛棚,第一戶養(yǎng)牛,第二戶養(yǎng)羊,第三戶養(yǎng)雞。蓋的都是牛棚,養(yǎng)的卻各不相同。不難看出,我們扶貧項目的決定權、資金使用權,還是在由干部做主,而不是群眾自己做主。如果由群眾自己做主,一定是養(yǎng)牛蓋牛棚、養(yǎng)羊蓋羊圈、養(yǎng)雞蓋雞舍,這才叫“一戶一法”精準扶貧。

長期以來,扶貧工作陷入了這樣的死循環(huán):對于這筆無償使用的財政扶貧資金,政府定下項目,扶貧部門實施項目,貧困群眾沒有決定權,也沒有參與權,項目實施好壞與自己無關。一個個“天上掉下來的項目”,群眾根本沒把它當作自己的事來辦。即便是政府給幾只扶貧羊,也是白給的,養(yǎng)好養(yǎng)孬不關心。這也是有的地方越扶越貧的一部分原因。

扶貧資金怎么用,如何才能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內蒙古自治區(qū)探索實施的金融扶貧正逐漸改變過去的狀況。政府每年拿出4.75億元財政扶貧資金作為風險補償金與農業(yè)銀行合作,按1:10的比例給貧困地區(qū)的農牧戶和扶貧龍頭企業(yè)貸款,從2014年初實施以來,到2015年6月30日,全區(qū)累計發(fā)放扶貧貸款110.26億元,支持了19.5萬戶貧困地區(qū)農牧民、111戶企業(yè),相當于內蒙古過去5年國家和自治區(qū)投入財政扶貧資金的總和。最為關鍵的是,資金的使用權、項目決定權完全由貸款戶自己決定,扶貧資金怎么用,貧困戶自己說了算,真正實現(xiàn)了“我貸款、我還款、我決定”。這一重大創(chuàng)新使扶貧開發(fā)的方式由“輸血”式轉變?yōu)椤霸煅笔?扶貧資金使用由無償變?yōu)橛袃?扶貧動力也由“要我脫貧”變?yōu)椤拔乙撠殹薄?/p>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能否實現(xiàn),一個關鍵指標就是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能否走出“鍋底”。如期脫貧需要真抓實干,更需要措施有效,精準發(fā)力,準確找出貧困人口,搞清楚致貧原因,再逐戶對癥開方,制定幫扶措施,針對性扶持直至脫貧。

在精準扶貧的過程中,迫切需要調動群眾的能動性,扶貧部門真正實現(xiàn)簡政放權,從過去那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中轉變過來。貧困戶想蓋羊圈也由扶貧部門雇人來干,這種工作方法,早該結束了。只有真正把權力下放給貧困群眾,貧困群眾對項目有了決定權、自主權,才會激發(fā)出脫貧致富的無限活力和內生動力。(張麗娜)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扶貧工作 群眾發(fā)言權 包辦代替 精準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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