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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零舉報”也是種“舉報”

2015年12月21日 14:01 | 作者:劉文俊 | 來源:人民政協(xi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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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工人日報報道,四川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日前披露,“近年來,在我省查處、受理的關于職工勞動報酬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因未落實帶薪休假而單獨采取維權手段的不足5%,舉報者為零?!?/p>

  “民不告、官難究,畢竟我們的執(zhí)法力量有限。”這是“零舉報”下涉事負責人的“妥協(xié)”。我們承認,有關部門執(zhí)法力量有限,但將查處諸如帶薪休假政策不落實行為“押”在職工舉報上,顯然有些奢望。針對帶薪休假“零舉報”的情況,相關部門應更加主動地巡查、抽查和排查相關違規(guī)行為。實質上,或許還可考慮“倒舉證”的辦法,在抽查時要求相關企業(yè)提供按規(guī)定執(zhí)行帶薪休假的憑據(jù),再結合抽查和接受舉報的情況,綜合得出一家企業(yè)的執(zhí)行情況,并對社會公開“倒舉證”的內容,接受社會監(jiān)督。

  說到底,對相關部門而言,在“只有三成企業(yè)落實帶薪年假”(四川省人社廳去年12月披露)的背景下,查處相關侵權行為,要跳出“民告”依賴。本質上,勞資博弈失衡語境中的帶薪休假“零舉報”,也是種“舉報”,應被有關部門視作對其積極作為的倒逼。

  □周稀銀(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帶薪休假 “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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