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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水域三大法”今日生效

2015年12月20日 14:04 | 作者:劉暢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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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澳門12月20日電(記者劉暢)國務院常務會議16日審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區(qū)域圖(草案)》,澳門管理的水域和陸界的范圍得以正式確定。為有效實施水域管理,澳門特區(qū)行政會日前討論完成部分相關法規(guī),這些法規(guī)20日正式生效。

據了解,經澳門行政會議討論通過,20日正式生效的三項水域管理范疇的法規(guī),包括新修訂的《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訂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規(guī)范》和《海上傾倒疏浚物管理制度》。

目前,澳門特區(qū)政府組織架構中,與海洋事務有關的職責由多個部門履行,而根據新修改的《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明確協調管理海洋事務的職責賦予海事及水務局。

《訂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規(guī)范》行政法規(guī)中,對通過澳門管理范圍內水域的船舶及隨船人員出入境問題作出規(guī)范。由于劃定澳門管理范圍內水域后,任何船舶進入該水域,其隨船人員將被視為進入澳門。為避免影響相關船舶在劃定水域范圍后的自由通行,根據該法規(guī),通過澳門管理范圍內水域、且不以澳門為目的地的船舶,須遵守海事當局所制定的航行規(guī)則,該等船舶上的人員無需辦理入境和離境手續(xù)。

由于澳門在維護航道及港池以及各項重大海上工程建設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疏浚物,為保護海洋環(huán)境和生態(tài)平衡,根據《海上傾倒疏浚物管理制度》,在海上傾倒疏浚物,須事先取得海事及水務局許可。(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澳門 水域三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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