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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虎落馬不是反腐的句號

2015年03月23日 14:40 | 作者:郭俊奎 | 來源:荊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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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郭俊奎:百虎落馬不是反腐的句號

  3月20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趙黎平,在赤峰市境內(nèi)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羈押。 這是自十八大以來,在中央重拳反腐的堅定決心下,在中紀委夜以繼日的巡查追捕中,第一百只落入籠中的“老虎”。

  百虎落馬不是反腐的句號。十八大以來,中央以刮骨療毒的辦法,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的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但只是初步產(chǎn)生了“不敢腐”的效果,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還遠遠沒有解決,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堅決貫徹中央懲貪治腐的決策部署,堅定不移地把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

  要進一步夯實反腐的思想基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任務。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因此,我們必須克服松口氣的思想,樹立把反腐斗爭進行到底的決心和勇氣,堅持在“常”、“長”兩字下功夫。在“常”字上下功夫,就是要從嚴治黨,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要切實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長”字上下功夫,就是要矢志不渝,堅持不懈,下定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

  要把權力全部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腐敗從根源上說,是權力失去制約和監(jiān)督導致的權力濫用、以權謀私行為。近年來,我們在用制度監(jiān)督制約權力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離“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一些權力仍然游離于制度的制約監(jiān)督之外,違規(guī)用權、違反制度現(xiàn)象大量存在,權力濫用、以權謀私問題突出,嚴重腐敗案件時有發(fā)生。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全部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只有這樣,才能使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也才能使全黨上下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要提高懲治腐敗的法治化水平。王岐山同志曾經(jīng)說過:“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提高依紀依法懲治腐敗的能力。”筆者認為,就是按照法治的要求思考反腐敗問題,按照法治的方式處理腐敗問題。因此,應堅持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細化辦案規(guī)程,落實執(zhí)法責任,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用事實和證據(jù)說話。通過查辦案件,找準引發(fā)案件的體制機制漏洞,實現(xiàn)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使反腐敗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

編輯:水靈

關鍵詞:百虎落馬 不是 反腐的句號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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