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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有昧”不能成謎

2015年01月04日 15:26 | 作者:斯涵涵 |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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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安陽電視臺播出《安陽初中生撿到3700元 交警察后2200元蹊蹺消失》的報道后,市公安局紀委立即成立工作組對事件展開調查。經查,12月25日,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后,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xù),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鑒于在組織調查前,王某能認識錯誤并主動退還失主財物,依照相關法規(guī),市公安局決定對責任人北關公安分局民警王某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1月3日中原網)

  兩個初中生拾金不昧,值得稱贊,原本是滿滿的正能量,卻因2200元蹊蹺消失又蹊蹺復歸,變得堵心。

  據(jù)調查,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后,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xù),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對此,民眾還有很多疑惑,要知道,這次3700元是在報警之后五個人、五雙眼睛的共同見證下,交到民警手中的,該民警如此無視程序,膽大妄為,他是第一次這樣做嗎?倘若不是失主發(fā)到朋友圈,不是當?shù)仉娨暸_報道此事,那2200是否能在不翼而飛之后又“不翼而回”,倘若拾金不昧者只是一個人,他如何能夠自證清白?

  必須指出的是,此事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是巨大的。“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邊……”,這首兒歌曾影響了幾代人,鼓勵人們拾金不昧。在公眾尤其是孩子們眼里,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警察叔叔也是最可信賴之人,是正義的化身,日常生活中警察的言行舉止都是孩子行為規(guī)范、道德教化的“課堂”。然而,這個警察的所作所為, 不僅讓拾金不昧精神大打折扣,更在初中生及群眾心目中留下陰影。

  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人員,負有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的神圣職責,因此,對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必須有更高更嚴的要求,具體而言,有困難,找警察,把失物交給警察也是法定程序之一。然而,王某身為民警和黨員,在執(zhí)行110出警公務時,不履行交接登記手續(xù),將群眾上交的財務昧下,嚴重破壞了公安機關的聲譽,損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事實上,對照拾金不昧而言,若遺失物價值較大,拾得人拒不退還,涉嫌侵占。法律規(guī)定,撿拾數(shù)額較大的遺失物拒不歸還的,將構成“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犯侵占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兩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拾金“有昧”尚且犯罪,那么,民警王某將部分遺失財物據(jù)為己有,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并且是在媒體報道和公眾關注的情況下,先是否認,后才予以退還,則不僅僅是道德問題,還涉嫌違法。因此,安陽公安局給予其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有明顯護短之嫌,難以服眾。

  拾金“有昧”不能成謎。程序公開,完璧歸趙,弘揚美德才是拾金不昧的最佳注釋,而依法行政,違法必究,秉公執(zhí)法、服務人民是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的基本規(guī)范 ,對于那些執(zhí)法不公、違法執(zhí)法、違背道德和法律等相關人員及其嚴重問題,有關部門當嚴懲不貸,切不可因為“護犢心切”而輕縱或卸責,小心“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編輯:曾珂

關鍵詞:安陽初中生撿錢交警察 2200元蹊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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