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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團伙曝威逼手段:打火機燒生殖器開水燙臀部

2014年09月22日 13:44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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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銷團伙以開水燙臀部、口里灌開水、打火機燒男性生殖器等殘忍手段逼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自江西南昌移師廣東新會后,3個月時間騙來10多名被害人,傳銷組織“天津天獅生物發(fā)展有限公司”23名團伙成員近日被終審定罪。

  江門市中級法院認定23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決定分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3年8個月不等。

  該傳銷組織最初在江西南昌活動,因發(fā)展下線出現(xiàn)困難,50多名團伙成員在2012年12月份轉移到江門新會。

  經(jīng)法院審理認定,該團伙在新會多處租屋開展非法傳銷活動,通過打電話、網(wǎng)絡等方式物色發(fā)展對象,以謊稱介紹工作、做生意或愿意交往男、女朋友等名目,騙取親友、工友或網(wǎng)友多人到新會區(qū),以推銷商品為名(實際并無商品),迫使他人“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不同級別的計酬或返利依據(jù),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在江門市新會區(qū)發(fā)展會員超過30人。

  其中被告人楊某等5人為該傳銷組織的業(yè)務經(jīng)理級別,李某等11人為業(yè)務主任級別,邵某等7人為業(yè)務員級別。

  2013年5月9日15時許,該傳銷團伙在新會區(qū)一家K T V房間內發(fā)放酬金期間,警方當場抓獲23名成員,隨后解救出多名被害人。

  江門中院終審認定,楊某等7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郭某等9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拘禁罪,邵某等7人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jù)個人涉案情節(jié),決定對23人分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3年8個月不等,部分并處罰金。

  脅迫加入 手段殘忍

  該傳銷組織為發(fā)展會員數(shù)量,騙取財物,于2013年2月份至5月份期間,利用在新會區(qū)會城租住的多個出租屋,由被告人郭某等人對多名被害人采取言語恐嚇、強行搜身、用開水燙臀部、往口里灌開水、用打火機燒男性生殖器、打耳光、拳打腳踢等脅迫、暴力手段,沒收被害人的手機、銀行卡、現(xiàn)金等財物,逼迫被害人說出銀行卡密碼,強迫被害人交錢“購買商品”。被告人李某等擔任出租屋“家的主任”來管理被害人,被告人邵某等人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對多名被害人實施拘禁。

  實施非法拘禁的窩點分別位于新會會城岡州大道中、同德三路、南寧街、葵湖新村、城西一路、城北路等處。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傳銷團伙曝威逼手段 打火機燒生殖器 開水燙臀部 傳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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